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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法学的反思与前瞻学术论坛”的公告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8-02 09:02  点击:6551

          关于召开“中国法学的反思与前瞻学术论坛”的公告



   根据学者们的建议,经协商,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决定举办“中国法学的反思与前瞻学术论坛”。现将论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论坛宗旨
   学术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学术界自觉的、理性的反思与前瞻。自1978年以来,伴随着中国法制与中国社会的深刻转型,中国法学以一批批蔚为可观的成果日渐清晰地展露出它应有的风貌和气派,也日渐充分地显豁出它内在的问题和缺陷。在中国和世界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时代挑战的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推进中国法学研究,必须深入反思中国法学的知识形态、理论范式、概念结构,检讨中国法学20多年来的发展道路;同时按照时代发展的趋势和理论演进的逻辑有前瞻性地预测并规划中国法学的未来发展。
   进入本世纪以来,法学界有意识地组织了这方面的活动。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举办了“中国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变”学术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当代”,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其他法学研究基地共同举办了“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学”学术研讨会,等等。许多学者发表或出版了这方面的学术论著。例如,李步云先生发表的《新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发展》,朱苏力教授发表的《也许正在发生——中国当代法学发展的一个概览》、《面对中国的法学》,张文显教授发表的《新时代新阶段的中国理论法学》,徐显明教授关于中国法理学八大切换的论述,尤其是邓正来教授在《政法论坛》2005年第1-4期发表了《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系列论文(约17万字)。上述论文和论述对1978年以来中国法学、特别是理论法学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反思,提出了中国法学面临的历史机遇、历史任务、未来走向,论述了法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21世纪的中国为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向法学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需求。面对这种历史机遇和责任,我们有必要重新回观中国法学,深化对中国法学的反思,展望中国法学的前景,规划中国法学的未来;也有必要通过论坛或研讨会的形式面对面地交流认识,促进共识,增进合作。基于此种认识,我们拟定在长春市吉林大学举办“中国法学的反思与前瞻学术论坛”。
   本次论坛与会人员由特邀代表和自由撰稿人两部分构成。欢迎法学界同仁围绕本次论坛的主题,自由撰写论文。论文通过学术评议之后,我们将正式发出邀请函。



   2.主办单位
   (1)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3.论坛时间
   (1)与会人员报到时间为2005年10月4日
   (2)论坛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5日至7日



   4.费用分担
   (1)与会人员在长春的食宿费用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担
   (2)与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5.文稿提交与出版
   (1)9月20日之前提交论文或发言提纲的电子版
   (2)会议论文或发言拟整理后交商务印书馆出版



   6.联系人
   (1)黄文艺(电话:0431-5166051,手机:13009132588,传真:0431-5166329, 电子邮箱:wenyi222@sohu.com
   (2)王  勇(电话:0431-5176864,手机:13504474766,传真:0431-5166329, 电子邮箱:cn010@263.net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200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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