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阅读正文
更多链接|INFORMATION
首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征稿通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3-16 13:12  点击:2618

首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征稿通知


  经过一年的紧张筹备,第一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定于2005年5月中旬举行,由发起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办,并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八所创设单位协办,地点为长春。
  在广泛汇集各成员单位法学理论博士生的意见的基础上,本次“论坛”的主题由主办单位最终选定为“面向全球化的中国法学”。论文的具体选题又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关于 “法律与全球化”问题的基础理论研讨,第二类是有关全球化背景下针对中国法律和中国法学的具体理论思考。
  发起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设有秘书处,负责论坛的筹备、联络和组织工作,本次论坛的秘书处成员为:蔡宏伟、刘雪斌、刘小平(均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2003级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各成员单位选派的第一届“论坛”筹委会成员,当然成为本次论坛通讯联络员,负责所属单位的组稿以及同主办单位的联络,并作为本单位的领队组团参加论坛。
  论坛投稿请于2005年4月30日前寄至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邮编130012),并在信封上标明“‘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投稿”字样,且同时发送稿件电子文本至电子邮箱“faliluntan@126.com”和“faliluntan@yahoo.com.cn”。
  论坛的具体规则以及论文的规范要求详见《“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实施细则》。所投稿件均经专家委员会匿名评审,论文一经选定,由论坛主办单位统一发出《邀请函》;被邀请者须携《邀请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论坛的举办时间及地点以《邀请函》为准。参加论坛的交通费及食宿由主办单位承担。
  论坛相关文件可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legaltheory.com.cn)和“正来学堂”网站(http://dzl.legaltheory.com.cn)下载。
  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秘书处联系电话:0431—5166329;传真:0431—5166329。
  2. 联  系  人:刘雪斌13504339176;蔡宏伟13314390207;刘小平  13504404819。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