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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讯息|INFORMATION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永坤先生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讲学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0-23 10:12  点击:5565

   2004年10月19日至21日,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周永坤先生受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邀请来我校讲学。10月19日上午,周永坤教授在我校经信教学楼F3阶为全校学生做了题为“追求法律平等的基础”的讲座。虽然平等对于法学界来说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是他却运用严谨的逻辑推理和独到的分析视角给予了同学们以崭新的启示。他首先阐述了对科学与科学帝国主义的看法,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了科学的真正意义所在,进而分析了我国存在的科学帝国主义问题,讲述了这种科学帝国主义背后的原因和对我国学术的危害;第二,他阐述了理性科学观中的法学的价值定位,从而将我国的法学价值定位定义为追求良善;第三,他进一步分析了法学如何追求良善的问题,他指出法学上有实证的分析,也有价值的判断,这两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价值的追求是终极的;第四,他分析了法学的逻辑起点的问题,对于法学界的几种看法进行了批判,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终得出了法律应该建立在权利平等保护的基础上结论。周永坤教授的精彩讲座博得了学生们的一阵阵掌声。
  10月20日上午周永坤教授在东荣大厦A区3楼法律思想者学园为我中心和法学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做了题为“全球性时代的人权”的讲座。周教授抛开意识形态和民族性的限制,从历史学、比较法的角度为学生们分析了人权全球性获得的原因和条件、人权由民族性向全球性转向的动力、人权的民族性与全球性的关系、人权与主权的关系等问题。周教授对人权发展的历史分析和对人权前沿理论的介绍使同学们的思想豁然开朗。
  10月21日上午周永坤教授在东荣大厦3楼法律思想者学园为我中心和法学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做了题为“诉权研究”的讲座。周教授将传统的诉权理论放在法哲学的领域进行了分析,给同学们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分别从诉权的定义的辩正、诉权的内容、诉权的性质、诉权的历史发展、诉权的结构与功能、诉权制度的发展与现状等方面对诉权理论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和介绍,他对传统的诉权的定义提出了质疑和批判,对人们关于诉权内容的一些模糊认识予以了澄清,对诉权的道德权利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论证,对诉权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对象主体三者的关系作了透彻的解析,对当前诉权制度实践中的存在的问题予以了鲜明的揭示。就诉权的研究来说,周永坤教授的研究,体系之完整、内容之详实、思想之深刻应该说在学术界是独一无二的。
  在周永坤教授的学术讲座里,既有价值判断,又有实证分析;既有历史的回顾,又有未来的展望;既有感情的宣泄,又有理性的沉思;既有中国的传统文化,又有西方的先进思想;既有对社会黑暗面的鞭挞,又有对美好的法治社会的向往。从他的讲座中,同学们既能感觉到中国的法治之路虽还任重道远,又能体会到如经吾辈的努力仍一片光明。周永坤教授的讲座必将大大推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对人权、法律全球化、法的价值等理论和部门法哲学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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