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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法学家座谈指出:对伊开战严重破坏当代国际法基本准则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3-26 20:34  点击:3943
首都法学家座谈指出:对伊开战严重破坏国际法基本准则
  中国国际法学会今天上午在北京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在京的国际法学者座谈美国等国家军事打击伊拉克,对当今国际秩序和国际法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公然破坏。
  与会的国际法专家们指出,美国等国家不顾大多数国家和世界人民的反对,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发动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其发动的战争严重违背了《联合国宪章》,也是对当代国际法基本准则的严重破坏。
  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马骏指出,美国等国家对伊动武毫无国际法的依据。《联合国宪章》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任交与了安理会,安理会是联合国惟一有权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机构。美国等国家对伊开战,没有联合国的合法授权,同时也不存在当代国际法允许行使自卫权的情形。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自卫”针对的“必须是已经发生的、实际的武力攻击”,现在美国根据所谓的“国家安全和世界安全”,先发制人,提出“预先自卫”,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开创了国际法上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饶戈平教授指出,美国等国家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二战以后建立的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集体安全体系,而欲代之以美国利益、美国价值观为主导的新帝国秩序。国际社会如果听之任之,不立即行动起来,联合国机制就要付诸东流。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周忠海说,尊重一国的领土与主权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而美国宣称战争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推翻一国领导人,帮助伊拉克重建一个符合美国标准的政府。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府和制度,只能由该国的人民来决定,如果听任美国的做法继续发展,那么将给21世纪的世界格局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教授、博士生导师邵沙平指出,1928年的《非战公约》以及《联合国宪章》及二战后通过的一系列国际公约,都已清楚地表明,现代国际法禁止使用武力,除非行使自卫权及经联合国授权。即按照现代国际法的原则,国家已无战争权,将战争作为推行一国政策的工具的行为是现代国际法上的非法行为。她还指出,美国等国的行为同时违背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准则。美国等国家的对伊大规模军事打击行动必将造成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也违背国际人道主义法。她同时呼吁中国的国际法学者加强对当代现实问题的研究。
  与会的国际法学者们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我国外交部就伊拉克战争发表的声明,同时呼吁有关国家立即停止军事行动,立即回到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切实尊重国际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会议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王厚立主持,知名国际法学者程晓霞、刘楠来、金克胜、周建海、江国青等与会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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