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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通知|INFORMATION
第十六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会议通知
黄伟 发布时间:2024-03-10 16:12  点击:166

    

为深化部门法哲学研究,加强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拟召开第十六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会议举办情况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4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主题

本届研讨会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原理阐释;

2.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原理阐释;

3. 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模式与方法论;

4. 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主体性、原创性理论与反思;

5. 中国式现代化的宪法阐释;

6. 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关系;

7. 其他与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相关的法哲学问题。

、参会论文提交要求

1. 选题必须与本届研讨会具体议题密切相关,论文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逻辑性强,且尚未发表。

2. 文章字数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20000字,并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采取页下脚注,编号格式为圆圈符号,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论文首页脚注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务)、学历、联系方式。

3. 标题采用三号黑体,摘要、关键词采用小五号宋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

4.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630日。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以下研讨会专用邮箱。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十六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

 5. 优质稿件推荐至《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并视情况按版权规定结集出版。

6. 研讨会专用邮箱:bmfzxyth16@163.com

其他事项

会议免收一切会务费、资料费。

会议主办单位承担受邀参会代表的膳食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未受邀参会代表免收膳食费,但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五、负责单位

1.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

2. 承办单位: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书:昌永岗(内蒙古大学),电话:18548150815

协调人:  珩(内蒙古大学),电话:13664744572

总协调:张慧春(内蒙古大学),电话:15184752695

收稿人:昌永岗(内蒙古大学),电话:18548150815

  书:肖 亮(吉林大学),电话:15844094334

协调人:黄 伟(吉林大学),电话:17790063678

总协调:刘 舰(吉林大学),电话:13504319801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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