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INFORMATION
法律社会学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1-24 19:35  点击:6938

        法律社会学研究是本中心起步较早、发展稳定、成果丰硕且独具特色的一个研究方向。经过近20年的开拓进取,如今已跻身于国内法律社会学研究的领先者行列。与国内其他院校的同类研究相比,我校法律社会学研究的独特之处和学术优势在于

        第一,在国内起步较早,属于我国少数几个对这一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进行开拓性探索的单位之一。我校于1980年代中期启动本研究方向(当时我国的法律社会学研究尚处于空白状态),成立了法律社会学研究课题组,19855月承担了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项目《法律社会学》课题,展开全国规模的调研,并在1991年集体完成《法律社会学》博士点基金项目,出版了国内第一部法律社会学专著即《法律社会学》。我们也是全国法律社会学首届和历届学术研讨会的组织者或共同组织者之一。自1980年代末开始招收本研究方向的硕士生,从1999年开始招收本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已取得一系列重大而具有开拓与独创性学术贡献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本方向论文80多篇,其中许多属于补白工作,被广泛转载和引用。马新福教授1992年出版《法社会学导论》是我国第一部理论法社会学专著,受到我国著名法社会学家赵震江教授等人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被评价为是“捷足先登,率先在这一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着实难能可贵。”经过多年的教学和科研积累,马新福教授又于1999年出版了《法社会学原理》,这一专著进一步完善了过去所提出的法社会学理论框架和体系。姚建宗教授于1998年出版的《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和黄文艺博士的新作《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又进一步开拓了法律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与主题。

        第三,坚持密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展开科研工作,始终站在学术理论和社会实践的前沿,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

        第四,本研究方向如今已经有了一个年龄结构与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学历层次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科学研究群体。这个学术群体知识结构全面、合理,思维活跃,学术嗅觉敏锐,能够自觉地提出和追踪本研究方向的学术前沿课题并展开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同时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和其他法律咨询工作,担任省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为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做出了突出贡献。

        总之,本研究方向的理论研究,由于起点高,贴近社会层面,且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紧密相连,因此,其研究成果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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