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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强调富人财产权保护?三问中国先富阶层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3-10 19:38  点击:3820

为何要强调富人财产权保护?三问中国先富阶层
  据南方网消息:来自中国先富阶层的代表委员无疑是今年两会最受关注的群体之一。也许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自身关注的话题跟社会对他们的关注显然存在着某种错位。
  我们从他们的话语中更多地听到的是“如何完善私人财产的保护制度”,“企业家安全和企业安全”,而社会舆论似乎更执着于种种质疑,比如富人们的财富来源是否经得起考问,比如财富能否作为道德标准,比如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富人的财产权保护。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些质疑只是去年以来一系列以富人为主角的事件的延续。并且,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问题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财富源于改革开放


  政协委员里有很多企业家、很多富人,认真了解每个人的“发家史”,会发现他们都是能大胆抓住机会的人。记者要问他们为什么会“提前进小康,提前变大款”,他们有一个回答都是“改革开放”。
  政协委员中的经济学者告诉记者,“财富是经济活动的目的和结果。市场经济使从事生产活动的人服务于消费者,他们在竞争中赢利并积聚财富。”,但财富的前提是要有“从事经济活动和支配自己财产的自由”。
  先富起来的人感谢改革开放,是因为改革开放给予他们创造财富的自由。他们主要是这样一批人:身处“致富自由”的地区,大胆使用这种自由,在竞争中赢得了财富和自由,然后又通过财富和自由去赢得更大的财富和自由。
  刘永好是一个成功的代表。当年从四川农村的田埂上走过来,他戴着草帽、打着赤脚,很“乡土”。但他能抓住机会,从农民变成企业家,变成参政议政的委员。他对记者坦言,正是因为当年的“乡土”,他才了解农民的需求,了解市场,而现在希望集团要“土洋结合”,是为了加入W TO后更大的市场。
  民营企业家刘忠和委员则不相信一夜暴富,“绝大多数企业家都是一步一步艰苦创业积累了自己的财富。”   今天看待中国的先富阶层,看待他们的财富,更多应该关注财富产生的基础。财富源于改革开放,财富是市场的结果,财富更是“致富自由”的结果。在没有“致富自由”的社会,是制度导致贫穷;在完全的市场中,是消费者决定有人富裕有人穷。而财富决不是贫穷的根源。
  现在中国还有二十多个行业不准私人经营,如银行、电信、铁路等;成立企业还实行批准制度,必须由工商部门许可;农民还被户籍制度所累,进城打工要“三证”;“致富自由”还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距。这些都还在阻碍着穷人由穷变富,拉大着贫富的差距。


财富不是道德标准


  分析对富人的种种怀疑和敌视,发现大多数人并不笼统的反对富人和财富,但是他们通常会将财富与品行等同起来,认为报酬应当与品行相符合,或是想当然地主张任何人的报酬都不应当超过他所付出的代价。
  可是在市场中,一个人的报酬对应的仅仅是他的工作或能力对他人的价值。在市场中,企业做大并不会损害相反会改进其他人的生活。亿万富翁所以致富,是因为他们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人们想像不到的商品和服务。
  刘永好自认是一个商人,觉得把企业做好、多解决就业、多创造财富、适当多增加税收就是对社会有所贡献。而一个人如果仅以赚钱为目标就太悲哀了。
  实际上,富人的绝大多数收入,并不是用于消费,而是用于储蓄,进行投资。恰好是这一点能解释他们何以会积聚起巨额财富。
  对于像李海仓事件,记者接触到的政协委员们都觉得这不是主流,不必过多地渲染。这些企业家们认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实际上是保证了一种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成长,是保护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产力的发展。”
  刘永好觉得重要的是有良好的心态去对待员工、对待竞争对手、对待客户。“当一个善意的人,用一个好的心态去面对,就会减少很多过激的行为。其实有些不安全的因素、一些过激的行为完全是由于小事引起的。”
  许多企业家委员和代表都表示:商人得到国家认同是一方面,得到社会舆论认同更难。不单单是媒体宣传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商人自身能否做好、是否规范、是否对国家有贡献、是否做了有益社会公益事业的事情。“我们商人拥有的财富多一些,社会上还有弱势群体,如何帮助他们,这个问题如果解决的更好些,那我们就能更多地得到社会认同。”


财产权不姓“富”


  看待先富阶层的另一个重点是看待财产权问题。今年政协会议一个亮点是全国工商联连续三年提案“修宪”,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全国工商联是非公经济的代言人,但决不能误读为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富人、保护老板的财产权。财产权绝对不只是富人的权利,更是穷人的权利。
  从政治学博士刘军宁那里记者知道一个故事。18世纪中叶英国一位首相老威廉皮特这样形容过财产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有了财产权,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踏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了的房子。
  人不怕穷,怕的是没有致富的权利和自由。我们如果可以理解“从事经济活动和支配自己财产的自由”是财富产生的基础,就会相信只有财产权能够确保穷人有致富的机会。
  刘军宁曾指出,强调财产权并不等于只维护有钱者、有势者和大企业的利益。一般说来,富豪们总是有足够的手段来满足他们自己的生存需要,倒是中下层和穷人更需要对其财产权的保护,因为他们在社会中的权势十分有限。只有财产权牢不可破,市场经济才能得以有效运转。
  正确看待先富阶层,就应该正确看待财产的产生和保护,“在财产权受保障的社会中,财产是流动的,财产权是永恒的,富人可能变穷,穷人可能变富。由于财富难以流动,结果是富人永远富,穷人永远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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