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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在京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05 08:57  点击:2807

  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在京举行

11月1日,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三次理事会在京举办

        2014年11月1日,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三次理事会在北京西国贸大酒店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刘家琛,会长江必新,副会长苏泽林、王秀红、刘贵祥、李文燕、何家弘、卓泽渊、林喆、付子堂、郝宏奎、张景荪、田明海,顾问慕平、戴俭明,学术委员陈光中、李德顺等出席会议。论坛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法律实施”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专家学者300余人参加会议。

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在京举行

陈冀平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在京举行

张文显副会长出席会议

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在京举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在开幕式上, 陈冀平发表了重要讲话。陈冀平同志代表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对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和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三次理事会的召开表示祝贺。陈冀平充分肯定了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工作。他说,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一直致力于从行为科学角度出发研究法行为及其发展规律,着力于研究法律实施问题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其所做的工作意义重大。陈冀平指出,深入研究法律实施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律实施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法律实施的水平也是衡量我们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法律实施系列论坛,把握住了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陈冀平要求,中国行为法学会乃至所有法学研究者,都应该树立大局意识、国情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历史使命感,增强对法学意识形态的引领力,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贡献力量,同时努力提升中国国际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

  在主题发言阶段,近五十位专家学者围绕“依法治国基础理论研究”、“法律实施理论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法律实施实践研究”等议题做发言,其中,对于如何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问题引发了热烈讨论。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大会总结中指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心环节,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走向成熟的标志。法治实施体系不仅包括传统的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而且包括宪法实施体系、依法执政体系、法治实施的反馈体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需要进一步更新法治理论理念,改革实施体制,建构实施机制,完善实施程序,建构实施规则,优化实施方式,改善实施环境,再造法治文化。

  “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是中国行为法学会于2011年创建的品牌论坛,旨在汇聚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中国法律实施这一主题,讨论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吸引全社会对法律完善和法律实施的关注。前三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分别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中国法律实施、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律实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实施等主题展开研讨,在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中国行为法学会将在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中国法律实施报告、中国法律实施创新奖、中国法律实施期刊、中国法律实施网五位一体的研究平台,不断聚合社会影响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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