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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通知|INFORMATION
转发: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钟鸣 发布时间:2014-09-26 10:39  点击:3077

校内各相关单位:

    吉林大学热情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成为一名吉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接收免试推荐生的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荐免试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查。

    二、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凡申请来吉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免试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学院、所)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原则上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试生资格的国家“985工程”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它学校推荐生的报名资格需要学校审核;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学业表现优秀,专业能力突出,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4;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或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三、接收免试生的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并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附件一),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2)本科期间三个学年的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选择学校志愿并报名

    2014年9月28日起,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并志愿来我校读研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利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并选择我校志愿提交报名申请。

    2014年10月8日,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请考生在吉林大学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学院、所)网站或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查询,申请者通过网站了解复试信息。

    (三)申请者参加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校的招生学院(所)组织。复试既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又要注重对其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的考核。

    2.根据报名情况和录取限额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所)根据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及外语水平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由各学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的需要自行决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复试日程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将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结束。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所)自定,并要及时通知申请人。

    5.复试时,申请人须向招生学院(所)出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以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6.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各招生学院(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予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跨学科推免的考生只能选报《吉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规定的专业。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在本科毕业前须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请材料邮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行政楼420室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电话:0431-85166371

    注:所有邮寄材料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以其他方式邮寄的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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