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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年会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05 23:29  点击:2470

     5月27日下午,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年会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举行。湘潭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省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谢勇,湘潭大学党委书记章兢,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黄健柏、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栾永玉、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李伯超出席会 议。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法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伯超主持。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由湘潭大学作为牵头单位,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省政府法制办作为核心协同单位联合申报,2013年入选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

  李伯超宣读了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组成名单。谢勇任名誉理事长,章兢任理事长,李伯超、栾永玉、唐世月、黄健柏任副理事长。章兢为谢勇颁发了名誉理事长聘书。谢勇为协同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省政府法制办、湘潭大学法学院授牌。

  章兢在致辞中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重大部署。“法治湖南”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湖南”中的一张名片。协同创 新中心的成立契合了时代的需要,具有广阔的美好前景。中心成立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各协同单位要围绕协同创新做增量工作,在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将科学研 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紧密配合,全面提高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章兢表示,学校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黄健柏、栾永玉在讲话中指出,“2011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 协调作用,发挥协同单位各自的比较优势,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在协同创新上探路子,汇聚综合大家的力量,联合起来做大事情,多出、早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

  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协同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协同中心主任联席会议组成名单。

  谢勇认为,大河西区域汇聚的高校法学院和部门法专家,在全国首屈一指,是湖南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但由于体制机制的约束,各方面的潜力没有很好地发挥出 来。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成立,将“法治湘军”联合起来,实现了大家多年企盼的梦,很受鼓舞。协同创新中心有了省法制办、三所高校的 支持和合作,在法治湖南建设和区域社会治理方面一定能够做出应有的贡献,一定不会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期望。谢勇指出,协同创新中心要生存下去,发展开来, 最终要有创新。创新是目标,协同是手段。要以目标作牵引,引导整合各方力量,在协同机制上做文章,联合攻关,扎下根来,推广开去,创造一批有影响的、代表 性的创新成果,不辜负时代的期盼。

  随后,协同中心主任联席会议讨论了协同中心本年度发展计划、协同中心平台建设,讨论并通过了协同中心学术委员会名单。

     来源:湘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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