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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诗意栖居,一种生活态度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20 16:22  点击:2681

 ——《砚律书情》跋

诗意地栖居,这个既不失诗性、也深具哲理的追求,被当今很多具有文人修养的学者引为生活的基本方式。但把它引为生活方式是一码事,在平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中能否真正发现、享验诗意,并诗意地栖居是另一码事。一个人住着豪华别墅,外观精致、内修考究、功能齐全,其周遭树影婆娑、清泉叮咚、鸟鸣啾啾——这,够诗意了吧?但主人又偏偏沉溺于蝇营狗苟、东长西短、左右逢源、或人或鬼,则无论如何不能把其生活归类于诗意之列,主人徒营造了一个诗意的外观,他自己则被诗意永久地流放。相反,一个人常以山果充饥、山泉解渴、山洞蔽体,看似生活拮据、可怜兮兮,但主人倘能甘之如饴、尽享大自然的馈赠、感恩大自然的润泽并从容自在地悠游于天地之间、自适于深山老林,在江海泛舟、在山川耕获,这,无愧于诗意地栖居——因为这形式的简易容纳了主人足够博大的精神自由。

故而在一定意义上,诗意地栖居乃是对现代理性社会无言的讽刺,是对一切算计和权谋的无声反抗,也是对骄傲自大的现代人生活方式的解构和拨正。诚然,我们都无可例外地生存或生活于一个理性人数目字管理,因而必须斤斤计较、两两折算的理性社会,可它在物质上恢复人的本性的同时,也在精神上颠覆了人的本性,它在极大地丰富着人们物质富足的同时,也在极大地减缩了人们的精神丰饶。因之,诗意地栖居、闲适地生活这种人类的精神向度愈益逼仄、甚至销蚀。我们不但销蚀了屈、陶、李、杜、苏、辛,不但销蚀了旦丁、歌德、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普希金……而且销蚀了芸芸众生的优雅生活。当所有的人都被绑在权力和利益的战车上时,我们不由自主地会面对一战、二战,冷战、热战,面对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及形形色色的专制和暴政,面对敲诈勒索、尔虞我诈、强权高压。

这或许正是所谓“后现代”的巨子们登场,反思理性、批判现代性、解构绝对主义,并弘扬诗性、强调主体间性、视域交融、同情理解、言谈情境、存在之家等理念的缘由所在。“后现代”的立场就是修复被现代性的物欲所损毁了的人性,让人类的诗性精神力量能够再度登场,从而逃离物欲主义的枷锁和奴役,奠定后神权时代、后理性时代的真人权和真理性。展示人作为人的自然、优雅、率直和诗情,破解现代迷信让人的单面化、平面化、一体化、非我化。因而,诗意地栖居,既是一种生活的态度,同时,其实现的路径依赖也需要观念再造和制度创新。在一个一言堂的社团,在一个“你办事,我放心”或“你指示,我照办”的压制—依附世界,放逐了理性论辩的主体精神,诗意地栖居也便荡然无存。所以,诗意地栖居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人会写几首诗,能码一些分行的文字并懂得平仄、对仗和押韵,可以放浪其联想、舒展其文字、敲击其键盘,更在于一个人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丰腴完满。那内蕴龌龊,但又一心要将自己打扮成正人君子的制度设计及其规范下的私人行为,很难分蘖出精神自由、人格饱满的诗性生活来。

然而,即便在主体多元、制度理性、物质丰饶的社会,诗意地栖居仍然不是人人皆能为之的事,换言之,并不是人人都能在如上条件给定时保持一种诗意地栖居的心态和行动。所以,尽管诗意地栖居是一个关乎物质、文化和制度等外在保障条件的事体,但它更是人们生活的一种可选择的向度和态度。籍此则不难理解,在同样的逆境中,有些人能淡然自适、云聚云散、花开花落,有些人则怨天尤人、自艾自怨、折福减寿。因此,诗意地栖居,在这时就转换为一种生活态度。一个人不仅在阳春三月、桃红柳绿、莺歌燕舞时能浅吟低唱,而且也在三九严寒、飞沙走石、阴霾晦暗时能引亢高歌,才可谓他在诗意地栖居;一个人不仅在其情舒意畅、生活平顺、事业发达时能诗情流淌,而且也在其情结意郁、生活苦难、事业低落时能诗情澎湃,才可谓其在诗意地栖居。诗意地栖居,就是发现日常生活中的诗性和美,就是把婆婆妈妈、事无巨细、家长里短的琐事凡物带入到诗性的体悟和表达中。

作为生活的态度,诗意地栖居甚至未必就一定是诗体的表达。一位擅长诗意地表达的诗人,未必一定就能诗意地栖居。譬如顾城,一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曾俘获了无数读者,但其未必是一位能通达诗意地栖居的人。尽管我理解个别评论家对其杀人并自杀的“壮举”给于诗性的解读,但不赞同他的行为就符合诗意地栖居的人生态度。再譬如海子,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就征服了无数向往美好生活的少男少女,但其也未必是一位参透了诗意地栖居的人,故而我理解一些评论家对其卧轨自杀决绝行为的诗性赞美,但不支持说这种决绝本身就能彰显诗意地栖居的态度……也因如此,无论作为态度,还是行动,诗意地栖居并非诗人的专利,而是人们生活的一种理想状态。自微观层面,它是每个人生活的态度面向和行为路向;自宏观层面,它是一个社群、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公共文化和公共制度提供给人自由选择的可能。

不过诗意地栖居,并不是追求乡愿的生存,追求左右逢源而游刃有余,追求上下讨好而无所主张。因为如果是那样,精神的自由就会缩减,思想的棱角就会磨平,诗性的冲击就会延缓,甚至诗意地栖居,就会蜕变为得过且过、从而一味生存,而无关生活的状态。显然,这是对诗意地栖居的修正主义态度,对之,不但不能曲与委和,而且必须决绝斩断。能够诗意栖居且砚律书情,是我作为一位热爱生活的人,同时也作为一位诗体表达的爱好者的基本人生态度,纵不能至,也心向往之。本书收入的七百首诗歌,大体上可归类为律诗,就是我对这种人生态度的诗体表达和实践诠释。

本书承蒙两位年轻人赐序,令其熠熠生辉。一位是厦门大学文学士、法律硕士苏畅伊娜君,该序原本是去年留在我一个博客下的留言,今年初征得其同意,作为本书的序言之一。另一位是吉林大学法学士黄丹君,我和她在网上唱和有年。去年底请其命笔,为本书作序,她欣然同意,并一气呵成。两位序者都未曾谋面,但在对诗意栖居的理解上,我愿意引其为知音和知己。我素来与年轻人的交往热情甚于和年长者的交往,或许在年轻人身上,更多诗意栖居的成分吧?同时,本书蒙老同学、著名书法家杨海砚先生赐写书名,使其倍添文雅。海砚素善草书,今见其行书,也落落大方、洒脱凝练、惹人喜爱!本书的前期整理、加工和编辑,幸赖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张连宸君的无私帮助和认真校对。本书的出版,也承蒙陈其斌教授和郧军涛主任的多方协调和努力。值其付梓之际,对如上各位及众读者诚表谢意!

陇右天水学士   

                                                                                              20141月15于西宁

来源:法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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