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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台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05 19:28  点击:2416

 “第二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于9月23日至25日在台湾新竹举行。本届论坛以“建构人民信赖之司法”为主题,由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司法交流框架下主办,来自海峡两岸和香港、澳门法院系统的65名司法高层代表人士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以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特别顾问身份率团出席论坛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沈德咏表示,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2011年由最高人民法院以中国法官协会名义在江苏南京举办,历史性地实现了两岸和港澳司法高层的首次聚首。时值首届论坛两周年之际,第二届论坛得以在宝岛台湾隆重开幕,意味着两岸四地司法高层交流的定期化与机制化。这是两岸四地司法界的一件盛事,必将载入中华民族的司法史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沈德咏指出,中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在传统的儒家文化中,“仁义礼智信”始终是贯穿于中华伦理道德发展的一条主线,其中的守信用、讲信义是包括台港澳同胞在内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价值标准和美德追求。本届论坛以“建构人民信赖之司法”为主题,来自两岸四地司法界的同仁将开展深入研讨,这对于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沈德咏认为,两岸四地的法治传统、司法的现实情况各有千秋,但两岸四地都奉法治为圭臬,这是我们相融相通的共性。台港澳均为中国人治理地区,分别适用不同法治模式却都取得相当成功,这对于正在探索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大陆而言,是可资学习借鉴的宝贵资源。同样,大陆建设法治社会,对于尊崇法治的台港澳而言,无疑也会起到积极的观照作用。两岸四地司法界应当彼此学习借鉴,相互取长补短,共同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法治文明做出新的贡献。

  沈德咏强调,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人民的共识,加强两岸的交流与合作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两岸一系列重要协议特别是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奠定了两岸司法合作的基础,拓展了两岸司法合作的范围,深化了两岸司法合作的内容,两岸司法互助全面快速推进。两岸四地同根同源,只要我们戮力同心,奋发进取,两岸四地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中华民族的法治伟业也必将在康庄大道上继续前行。

  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司法交流总召集人、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主要负责人赖浩敏在论坛开幕前分别会见了大陆和香港、澳门代表团并在开幕式上致辞,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也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司法交流副总召集人、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负责人苏永钦主持开幕式和闭幕式。

  论坛期间,与会人员围绕论坛主题,针对司法交流与合作、司法与传媒、司法透明、司法问责、人民参与司法等5个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与交流。苏永钦,两岸司法互助协议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憬宏,马道立,岑浩辉,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司法交流召集人、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幕僚长林锦芳分别主持5个议题的研讨。

  论坛于9月25日下午闭幕。闭幕式由苏永钦主持,两岸司法互助协议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马道立,澳门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分别代表大陆代表团和香港代表团、澳门代表团致辞。景汉朝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期待两岸四地司法交流与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并对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构建人民信赖之司法提出了具体建议。

  出席本届论坛代表均系两岸四地现职司法高层主管人士和资深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院领导、有关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负责人、幕僚长、副幕僚长、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台湾地区有关审判和公务员惩戒主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二审法院、部分一审法院院长,香港特区各级法院首席法官和资深法官代表,澳门特区各级法院院长和资深法官代表参加了论坛。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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