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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人|INFORMATION
朱景文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0-19 10:58  点击:17657

  朱景文,男,194817日生于北京,汉族,1982年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经历:
  
1979-1982,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2-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1987-1988,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CLEEC);
  
1989-199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3-1996,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
  
1994-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48,香港树仁学院讲学;
  
19958-9,日本立名馆大学,名谷屋大学,东京大学讲学;
  
19956-7,主持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美国法暑期班;
  
19962,参加澳门大学比较法律文化国际会议;
  
1996-1997,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访问学者(Fulbright);
  
19973,美国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讲座;
  
19974,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讲座;
  
1997-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1998-现在,为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中国法概论和宪法课程;
  
199810-11,参加荷兰莱顿大学非西方法律研究中心中国立法国际研讨会;
  
19991-7 亚洲开发银行“中国法律培训项目”顾问;
  
199910-11 荷兰莱顿大学欧洲中心访问教授;法国巴黎一大访问教授(欧盟-中国高等教育合作项目);
  
1998-现在,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硕士课程班讲座;
  
2002,爱尔兰中国-欧盟人权对话会议;
  
2004,比利时布鲁塞尔欧洲法学理论研究院讲授《中国法律文化——正式法与非正式法的视角》;
  
社会兼职
  
1.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2.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
  
3.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
  
学术领域
  
1.法理学;
  
2.法社会学;
  
3.比较法学;
  
承担的科研项目
  
1.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重点项目)(2002-2005);
  
2.WTO和法律全球化研究(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基地教育部重大项目)(2003-2005);
  
3.比较法社会学:框架和方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重点项目)(1996-2000);
  
4.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八五项目)(1991-1994);
  
5.欧盟法与成员国法之间关系研究(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1999-2000);
  
6.比较法社会学(美国富布莱特项目)(1996-1997);
  
7.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国家教育部博士点项目)(1998-2000);
  
8.中国法律培训的制度化(国际发展研究学院亚洲开发银行项目)(1998-1999);
  
讲授课程
  
1.法理学;
  
2.比较法总论;
  
3.法社会学;
  
4.现代西方法哲学;
  
1.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2.Introduction to Constitutional Law in the PRC;
  
3.Chinese Legal Culture---Formal and Informal Perspectives;
  
科研成果1992-现在):
  
1.著作
  
2004,法律和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2,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1,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法理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比较法,校阅,法律出版社;
  
1996,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主编,检察出版社;
  
1996,中国社会发展报告(1994-95),法制部分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法理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4,现代西方法社会学,法律出版社;
  
1992,比较法总论,检察出版社;
  
1986,法的一般理论,翻译,辽宁人民出版社;
  
2.研究报告
  
1999, Final Report for Institutionalizing Legal Training in China(中国法律培训制度化研究报告),submitted to the Asia Development Bank,by IDLI,Shen Yuanyuan,Zhu Jingwen;
  3.论文
  
2004,国内司法中运用外国法的比较法思考,《法学》(1);
  
2004,解决争端方式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分析,《新华文摘》(1)
  
2004,划分世界的法律体系——加拿大渥太华大学《世界法律地图》评介,《法制日报》41511版;
  2004
2003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
  
2003,解决争端方式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分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5);
  
2003,国际标准和中国法律改革,2003年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年会宣读,《法学家》(3);
  
2003,法治和关系:是对立还是包容——从韦伯的经济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的理论谈起,2002年香港亚洲法哲学大会宣读论文,《环球法律评论》2003/春季号;
  
20032002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
  
2003 关于律师职业发展的几个问题,2002年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基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研讨会”宣读论文,载张文显等主编:《司法改革报告: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言论自由及其界限,2002年爱尔兰中国-欧盟人权对话会议发言,中央党校《学习时报》,2003224日;
  
20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北京日报》2003213日;
  
2002,“法律和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研讨会纪要,《法学家》(6);
  
20022001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第1期;
  
2002,由前苏联法学界的一场争论谈起,《法学家茶座》第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全球化和中国法制的回应,《法制与社会发展》第4期;
  
2001,欧盟法对法律全球化的意义,《法学》第12期;
  
2001,全球化和中国法制的回应,《金陵法律评论》第1期;
  
2001,从比较法、法社会学到比较法社会学,《环球法律评论》第1期;
  
2001,中国共产党与比较法的发展,《法学家》第3期;
  
20012000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第1期;
  
2000Public Participation in Law-making in the PRC, in Jan Michiel Otto, and others, Law-Mak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gue, Netherland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法律全球化:法理基础和社会内容,《法理学论丛》第2卷;
  
2000,关于法理学向何处去的几点意见,《法学》2000年第1期;
  
2000,关于立法的公众参与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第1期;
  
2000,欧盟法性质的法理学思考,《人大法律评论》2000卷第1辑;
  
2000,法律全球化:法理基础和社会内容,《法制现代化研究》(第6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
00,中国立法的公众参与,《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1999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第1期;
  
1999,世界与中国框架中的比较法,《新视野》第4期;
  
1999Formalization and Informalization of LawOn the Strategy of Legal Development in China,《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二);
  
1998,关于法律和全球化的几个问题,《法学》第3期;
  
1998,法律和全球化的理论启迪,《检察日报》720日第3版;
  
1998,关于比较法社会学的对话,《比较法研究》第一期;
  
1996,法治是一个历史范畴,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6,法制建设的正规化和非正规化,《法学评论》增刊;
  
1996,中国立法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1期;
  
1996,中国法律适用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2期;
  
1996,中国法律职业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3期;
  1
996,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4期;
  
1995,评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中国法学》第3期;
  
1995,法制发展的内在矛盾,《探索与争鸣》第7期;
  
1995,关于法制和法治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第5期;
  
1994Comment on Functional Comparison1Asia Pacific Law Review
  
1994,关于法和法律意识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外法学》第3期;
  
1994,关于法律关系的概念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第3期;
  
1993,从规范的比较到功能的比较,《法学家》第2期;
  
1993,评布莱克的纯粹法社会学,《当代法学》第3-4期;
  
1993,认真对待意识形态——批判法学对德沃金法学的批判,《外国法译评》第3期;
  
1992,论社会也要以法律为基础,《法学》第1期;
  
1992,法制发展战略的比较研究,《政治与法律》第1期。
  
获奖情况
  
1.2002年《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获2002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2002年《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3.2002年《法理学》获教育部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4.1997年《法理学》沈宗灵等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5.1996年《比较法导论》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成果奖;
  
6.1992年《法学基础理论》与孙国华等人获国家教委二等奖;
  
7.1992年《法学基础理论》与孙国华等人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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