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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通知|INFORMATION
关于开展2012年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18 08:30  点击:3400

 

    “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于2010年4月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暨庆祝孙国华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6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起设立,以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为目标宗旨。

    孙国华教授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杰出代表,从事法学研究六十多年来,传道授业,著述等身,与新中国法学、法理学共成长,为新中国法学、法理学教育和研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设立本基金既为纪念孙国华教授在法学理论教育和研究领域的杰出贡献,亦为阐扬孙国华教授献身法学理论教学研究事业,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研究的未来发展。

    2012年4月,经“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协商通过,一致决定设立“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以奖励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法学理论专业的优秀青年科研成果。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 的颁奖仪式与2012年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同时举行,即7月7-8日在西安举行。现将申请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2-4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5-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奖5-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每位获奖者获颁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和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联合颁发的“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荣誉证书。

    二、申请范围

    凡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请。每人限报1项,本评选不接受合作研究成果的申请。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2. 成果时间范围

    2012年5月1日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请登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www.law.ruc.edu.cn/)和中国法理网(www.jus.cn)在“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专题区下载《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申请评审书》,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包括:《“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申请评审书》、研究成果、申请成果作者个人简历与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电子版文档。书面材料中,《“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第一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申请评审书》、研究成果、申请成果作者个人简历与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五份,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电子版请发送至:lijiaminglawyer@163.com

    (二)申请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第一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至少一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2、专著类申请成果报送一式五份(至少一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请单位、申请人。论文类成果一式五份(至少一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等,分别附在申请评审书后统一装订。

    3、申请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五份,统一装订在申请评审书后;专著类成果按照申请评审书、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成果的顺序装订;论文类成果按申请评审书、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成果的顺序装订。

    (三)专著,仅指独著,不包括编、主编和合著等出版形式的成果,法学教材、法律工具书、翻译作品不得申请。丛书不宜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请,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请。

    (四)论文,仅受理独著论文的申请,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成果,不予受理。亦不接受系列论文整体申请,申请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篇代表性论文申请。

    (五)同一申请者只能申请1部(篇)法学成果。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成果的评定不受是否已经获得其它奖励的限制。

    (二)一部(篇)成果有多名作者时,一般应由第一作者申请并填写申请书。

    (三)各初评推荐单位在组织初评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向“第一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评选办公室反映。

    六、申请和联系方式

    (一)申请方式

    1、邮寄:2012年4月25日开始,2012年6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请挂号寄至:邮编:100872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老师收。

    2、直接报送: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李佳明收。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明 18601995696;冯玉军 13911793198;

    邮  箱:lijiaminglawyer@163.comyujunvon@163.com

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1.
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
2.
2012年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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