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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0年会在西安市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29 19:59  点击:3288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0年会2010年10月15日在西安市隆重召开。本届年会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
        全国各地高校的专家学者、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实际工作者130余人云集古城西安,参加一年一度的盛会。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更加深入地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运用董必武法学思想更好地指导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导当前社会主义法制改革、指导科学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10月11日上午九时举行了隆重的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最高人民法院院原副院长、研究会副会长刘家琛、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和其他各位副会长在主席台就坐。大会由孙琬钟副会长主持,他首先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与付出表示感谢,对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更加深入地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运用董必武法学思想更好地指导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导当前社会主义法制改革、指导科学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他要求与会代表认真聆听任建新同同志的书面讲话,充分领会、充分讨论,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理论与实践结合有实际意义的学术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同志到会并讲了话。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十年来在任建新同志的领导下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他指出“这些工作,大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研究,也为推动我国以司法的人民性和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胡忠同志强调董必武同志“主张、提倡的人民司法理念、依法办事根本原则和建立法制政权的思想,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体现着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是我党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成果。在我们党内,有董老这样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实践法治的卓越领导人,在建国初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董老的法学思想博大精深,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和永远地继承、发展。”他要求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专家学者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引领理论研究方向、造就法学人才队伍开展工作。”胡会长热情地说:“中国法学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大家的研究工作,并期待着大家做出新的成绩和新的更大贡献。”
        任建新同志因身体原因未能到会,但对会议的举行十分关切,并且发表书面讲话。他对山西省委省政府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会议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他指出“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充分证明,董老的人民民主和人民法制思想,是科学的、正确的、具有前瞻性的。它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是安邦治国的科学理论,是他老人家留给我们的极为珍贵的精神遗产。”他要求与会专家、学者和各级政法部门地领导和工作人员更加深入学习和领会董必武“关于法制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关于没有完备的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的论述。”“关于党如何领导政府、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的论述。”“关于依法办事是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的论述。” “关于司法工作要建立科学的司法程序,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论述”“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党员犯法要依法判罪,必须清除少数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干部的特权思想的论述。”等有关民主与法制以及国家建设的相关论述。他强调,“在中国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国家,是一个艰巨而伟大的工程。在实现这一历史任务过程中,我们更要不断深入领会并在行动中贯彻他的‘人民为本’的思想。这是董老思想的精髓。”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同志讲话中表示了对与会代表的热情欢迎,介绍了近年来陕西省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他深情回忆了董老在陕甘宁边区的革命生涯,在陕甘宁边区积极建立人民司法制度的历史经验。他表示相信相信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陕西省深化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继承好、发扬好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陕西政法工作上水平,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会议进行了两个单元的大会发言。刘家琛、安东、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小红以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武汉大学博士后庄汉、山西省社科院侯玉花、陕西省横山县法院院长姬雄海分别在11日、12日的大会上作了交流发了言。他们从不同角度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深刻内涵、董必武法学思想对当前社会主义司法改革、董必武法学思想对法律实践的指导意义等方面作了探讨和研究。
        小组会上与会代表就任建新同志的讲话,就运用董必武法学思想更好地指导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导当前社会主义法制改革、指导科学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董老的法学思想,还充满了辨证思维,董老法学思想是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法学思想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毛泽东法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四宪法”精神是董老法学思想的集中体现,现在的发展还没有超越这一历史贡献。部分学者认为国家司法审判权、检察权和侦查权三职权相互制约机制的建立是董老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三权分治是我们当前的可行选择。在党的领导与审判独立的问题上,党在形式上超然一些好,这样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实现依法执政。
        与会代表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代表建议研究会成立编委会,编辑出版《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精品文集》,推出一批有理论高度、深度的研究成果。也有代表提出,设立基金会,资助董必武法学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出版,奖励优秀研究成果等。有些代表指出,目前我们研究会的主体力量是法官和学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大、党委、政协等部门参与的人数较少。所以,我们的研究成果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就有限。建议研究会能够进一步发展会员,扩大研讨会的参与面,进一步发挥学会在推动国家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作用。还有的代表建议,明年是研究会成立10 周年,也是辛亥革命100周年。董老亲自参加了辛亥革命,根据任建新会长的讲话精神,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对明年年会的召开,早做打算,充分准备,从理论到实践,大力推进董老民主法制思想的研究
        年会于12日中午闭幕,下午与会代表冒雨到董老工作过的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参观学习,又一次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 。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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