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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瓒:从注释规范看学术取向问题:结合《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及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20 09:11  点击:3465

  “注释是为论文中的字、词或短语作进一步说明的文字,包括具体的文献来源。”{1}限定在法学写作领域,“法律引证(litation)指的是在书写法律文书或法学著作时,对文中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或者文献,注明其出处”。{2}由此可见,注释应为法学论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近年来,由于论文作者的学术态度不够端正,注释往往被视为无足轻重的细枝末节而遭忽视和冷落。由注释不规范引发的一系列学术失范问题,对学术规范的维护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冲击,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学术态度对学术研究的巨大影响。笔者在此将结合国远先生的《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对从注释规范中看到的学术取向问题的相关研究综述如下。
   
  一、学术态度概述
   
  对于学术态度的概念,目前尚找不出较明确的定义标准。现不妨从“学术”和“态度”的定义着手分析。
    什么是学术?《现代汉语词典》把学术定义为“有系统的,较专门的学问”。{3}清华大学的李伯重先生则认为,“可以借用在过去几十年中我国被批得很厉害的两个词语来说,学术就是学者在‘象牙塔’中进行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纯学术’探索工作”。{4}那么,什么是态度呢?《现代汉语词典》将态度的概念表述为“对于事情的看法和采取的行动”。{5}百度词条上则更为具体地说:“态度是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6}
    由此,可以把学术态度理解为: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在“象牙塔”中进行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纯学术”探索工作的看法、评价和行为倾向等。
  
  二、从注释规范中反映出来的学术态度问题
   
  “近些年来,注释的问题也作为一个学术规范问题被提了出来。严格地说,注释是学术论文写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虽然从表面上看注释更多地涉及到研究和写作的技术性层面,但其重要性绝非只限于技术层面。”{7}《《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列举了几种现今存在的注释不规范现象,可以从中看到深于技术层面的学术态度问题。
    (一)没有引注
    所谓没有引注,就是论著中对所引资料和他人的成果、观点无任何说明。国远先生由此发出质疑:“没有注释的‘创新’,是否真正是创新?”{8}论文没有注释,违反学术规范的要求不说,还反映出学术研究者对他人学术成果毫不尊重,治学毫不严谨的不良学术态度。
    (二)注释过多
    国远先生说:“一篇文章中罗列大量注释而属于自身独创内容极少,也不是创新作品。”{9}这种做法不仅很大程度上造成论述重复、资源浪费,还体现出作者炫耀显摆的浮夸作风以及死板接受现有知识,毫无自主思考创新的陈旧学术态度。
    (三)伪注假注
    “晚近学界所强调学术规范问题之一就是注释中的伪注问题:一种是虚假信息,另一种是将转引自的转注变成直接注。”{10}国远先生表示担忧,“表面上引经据典,实际上仅仅是表示自己学问之渊博的‘卖弄’,而文章的准确性不能不令人生疑”,{11}“在学术研究中缺乏诚信,有意造假,不仅仅意味着这个人的工作成为一种不那么好的学术工作,而且使得他的工作不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工作”。{12}
    (四)注释中引用内容过多
    这一现象的出现“据称是‘与国外接轨’”,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的学术研究传统”,“引文内容太多,则冲淡主文论述”。{13}这种注释不规范的做法,反映出了我国现今有些学术研究者盲目随大流,没有立足于本土的媚外学术态度,不利于学术的健康交流。
   
  三、学术态度不端正的原因及对策
   
  (一)个人层面上的分析
    1.个人学术道德修养不足,影响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
    学术道德与学术态度的形成发展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要想确立起正确的学术态度,就必须加强自身学术道德修养。具体说来,体现在为科学而科学,诚实面对科学事实,重视社会责任,尊重前辈和他人劳动,坚持学术公正等方面。
    联系到注释问题上来,首先就是要培养诚实信用的优良道德,确立起自身的诚信学术态度。如果毫无诚信,将会导致假注伪注泛滥等注释不规范问题的出现。查尔斯·李普森在其《诚实做学问—从大一到教授》一书中较好地归纳出了学术诚信的三个原则,即“当你声称自己做了某项工作时,你确实是做了。当你仰赖了别人的工作,你要引注它。你用他们的话时,一定要公开而精确地加以引注,引用的时候,也必须公开而精确。当你要介绍研究资料时,你应该公正而真实地介绍它们。无论是对于研究所涉及的数据、文献,还是别的学者的著作,都该如此”。{14}这三个原则应成为做学问所必须的根本的要求。
    其次,有了诚信,还应培养对他人成果的尊重和严谨态度,拥有高度的学术责任感。他人的成果都是经过努力思考研究的结果,凝聚了他人艰苦探索,刻苦钻研的辛勤汗水。我们引用时应该尊重其成果,诚实注释。“一位勇于攀登学术高峰并道德自律的诚信者,是不会故意回避、隐匿他人的思想观点的,那种故意回避、隐匿他人理论成就的做法,本身就是缺乏创新力的表现”。{15}
    最后,培养谦虚自律的道德品质,确立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无论何时何地,论文中的注释都应实事求是,不为求功利而盲目浮夸,炫耀才识,更不应搞假注伪注,败坏学术风气。《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都有强调培养求真务实、反对学术浮夸之风的相关要求,可见其重要性。
    2.个人学术积累方面的问题,导致创新力不足,影响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
    要想写出好的论文,就必须有学术积累。只有学术积累达到了一定程度,才能真正做到学术创新。而目前出现的两种学术积累问题,不仅不利于学术的发展创新,而且还影响了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
    一种是积累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迫于某种压力,想要写出内容翔实的论文是颇有难度的,所以有部分作者就只能胡编乱造,通篇充斥着大量的假注伪注,使论文成为了莫名其妙的“无源之水”;更有甚者,为了显摆自己的“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从而掠取某些名利,便宁可毫不尊重他人学术成果,冒险挪用,不加注释,以此为基础发展所谓的学术创新。这些都不利于端正学术态度,严重影响学术界的优良风气。
    另一种是学术积累过多但不懂运用的问题。有些作者根本不存在积累不足的问题,但由于他们机械死板接受知识,不懂得处理积累与创新的关系,天真地以为只要多多注释就能表明自己的学问高深,殊不知其旁征博引、著作等身、滔滔不绝,谈论的内容也不过是些枯燥无味的陈词滥调。
    可见,学术积累的程度极大影响着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的关系。其实,“学术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思想活动与行为,而且必须依赖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成就”,{16}所以,“任何创新能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东西,它需要从小抓起,从点滴开始。创新不会凭空产生,如果说积累是基础,是内化,那么创新就是升华,是内化基础上的外化”。{17}只有让学术积累达到一定水平并能灵活运用,同时正确处理好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的关系,才能培养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而在论文写作时做到规范注释。
    (二)社会层面上的分析
    1.我国目前引证注释规范的缺陷,影响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
    中国当代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问题是在不断探索发展着的,且具有多样性和不统一性。经过诸多学者一段时间的研究探讨,“目前,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界、出版界、学术界对注释的重要性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尚无统一的注释规范”。{18}这种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注释规范环境就容易影响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这一状况主要会导致两种不良学术态度的出现。一种就是不立足于本土文化特点,盲目崇洋,追随西方各种或好或差的注释规范。国远先生谈到:“有时,一篇文章,正文的内容只有三分之一,但注释的内容却有三分之二,据称是‘与国际接轨’。不过,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的学术研究传统。”{19}近些年来,部分人受西方文化的冲击,逐渐脱离了对本土文化的热爱,在全球化观念的影响下,盲目追崇国际效应,凡事都想“跟国际接轨”,仿佛只要如此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学术影响力之大,学术研究水平之高。这种不良学术态度必须得到扭转,必须培养起对学术追求的正确认识。具体到注释规范上来,就应当加强对注释规范重要性的宣传,并尽快制定出较统一较规范的引证注释标准。另一种就是容易导致作者对注释规范不重视的散漫态度。因为尚无统一的注释规范,因此有些人会产生一定的错觉,以为注释规范只是一个无足轻重、无关痛痒的小问题,而不去重视;或者,尽管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作者意识到了注释规范的重要性,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规范标准,无从下手,久而久之,便干脆对此置之不理了。可见,要想端正学术态度,做到注释规范,就必须统一注释规范标准和体例。其实,“传统的注释方式比较简略,并长期缺乏系统的制度性规范。随着学术研究的发展,特别在当代提倡学术规范已成为学界的一致呼声时,学术论著的引文注释规范化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20}因此,制定较统一的注释规范标准势在必行。
    2.学术相关机制不健全,影响正确学术态度的确立
    “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失范和学风问题,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个对我国学术研究有所关注和了解的人都会发现,像急功近利,浮躁,脱离实际,漠视和侵占他人成果,片面追求数量、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学术批评庸俗化以及学术评审的行政化,等等,已经成为极其普遍的现象。”{21}这些现象都反映出了我国部分学者学术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学术相关机制的不健全。首先,我国学术评价和奖励机制不健全。“学术评价是对评价对象的价值判断,这对评价对象的学术地位、社会声望和实际利益都会产生重要影响”。{22}“学术评价一般都服务于某种组织活动的需要,与学术资源的分配有关,涉及到诸如课题立项,成果的鉴定、发表、出版和奖励,职务聘任和晋升以及机构拨款等方面,可以给被评价者带来或不带来某种荣誉或利益”。{23}当前,我国学术评价方式比较单一,评价活动也均由政府等权威性部门进行,这种评价机制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必须予以改进。其次,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学术领域内诸多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的学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造成的。因此,健全当今学术监督机制非常必要。按纪宝成先生的话说,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行政管理和个人自律相统一的学术监督和约束体系”。{24}具体而言就是要依靠全社会来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加大对学术不端、学术失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大力倡导个人的自我监督。从注释规范上来说,健全的学术监督机制能有效地防范假注伪注的发生,有利于诚实信用、严谨谦虚的学术态度的形成。
   
  四、注释要规范,学术态度更要端正
   
  “注释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不便放在正文中的解释或评论,可在注释中加以表达;二是交代引文材料的出处,将自己的研究与别人的思想区分开来,以显学术诚信。”{25}注释在论文写作中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国远先生所说,“细节决定成败,文章的注释有时也会决定文章的质量”,{26}而“治学的态度比治学方法更重要”。{27}
    “注释应该以多少为宜,并无固定标准,宜以适度为原则。”{28}而注释规范体现在学术态度上,就应该诚信治学、谦虚严谨、淡泊名利、求真务实。为学术研究而奋斗的人都应该端正自己的学术态度,做一名真正的学术人。


【参考文献】

{1}于志刚:《学位论文基本结构与写作规范》,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30页。
{2}罗伟主编:《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建议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大字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547页。
{4}李伯重:《学术与学术标准》,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大字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320页。
{6}参见“百度词条·态度”,资料来源: http://baike. baidu. com/view/120670. htm? fr = alaO_1 _1,访问日期为2009年10月4日。
{7}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8页。
{8}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9}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0}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
{11}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2}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78页。
{13}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4}[美]查尔斯·李普森:《诚实做学问—从大一到教授》,部元宝、李小杰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15}周伟良:《论当前学术论著中的引文注释问题—以武术人文社会学科著述为例》,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16}周伟良:《论当前学术论著中的引文注释问题—以武术人文社会学科著述为例》,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17}叶继元等:《学术规范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页。
{18}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19}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20}周伟良:《论当前学术论著中的引文注释问题—以武术人文社会学科著述为例》,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1}纪宝成:《加强学风建设繁荣人文社会科学》,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2}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23}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24}纪宝成:《加强学风建设繁荣人文社会科学》,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5}周伟良:《论当前学术论著中的引文注释问题—以武术人文社会学科著述为例》,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6}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27)颜炳罡:《评徐复观的学术态度与学术方法》,资料来源:http : //www. lwlm. com/xiandangdaiwenxue/200808/125896.htm,访问日期为2009年10月18日。
{28}国远:《法学论文注释的多与少》,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原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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