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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概况|INFORMATION
博士点

(一)法学理论博士点

    吉林大学于1998年获得法学理论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北京之外第一个取得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它设有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法律政治学、司法学、部门法哲学等研究方向。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被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本博士点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本博士点具有优秀的指导教师队伍、齐全的研究方向、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严格的博士生培养制度、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环境、雄厚的科研实力、活跃的学术氛围。10年来,本博士点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法学理论专业人才,他们或工作在我国的法律实务部门,或执教于国内名牌高校,现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中间力量。

(二)法律史博士点

    在吉林大学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基础上,经学校批准,法律史专业于200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博士点设有法律制度史、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学三个研究方向。本博士点的研究以法律制度、思想、文化为主线展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研究方法,力求既要展示历史原貌,又要挖掘可供当代中国借鉴的法制资源,从而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本博士点师资队伍完备、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注重理论研究的系统性和创新性,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在国内具有明显的学术特色和学术优势。

(三)法律经济学博士点

    2005年,经学校批准,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和政治学理论专业为依托设立了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法律政治学博士点。本博士点现有法律政治学基础理论、宪政与政治文明、西方法律政治学理论与方法、政治法与政治程序研究等研究方向。本博士点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紧跟世界政治立法方向,培养法律和政治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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