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六十八)
主 题:转型中国的司法判决如何面向现实——关于许霆案的评论
主 持 人:朱振 王勇
时 间:
地 点:东荣大厦A区三楼“法律思想者学园”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背景材料:
本案定罪量刑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许霆无期的判决刚一出炉,便引发了沸沸扬扬的讨论和报道。指责量刑过重者有之,指责法官机械司法者有之,指责立法滞后者有之,指责法律不近人情者有之,亦有定罪不正确、判决书缺乏逻辑推理的声音,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案子所引发的广泛的社会关注度恐怕也是广州中院始料未及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即使有些案件的判决从表面上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也不一定能够为人们所接受,因为在演绎论法律推理模式中得出的法律判决也可能是违背人们的基本观念。当前中国社会也面临着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期,适应转型中国特征的司法也必须打破建立在形式主义基础上的演绎论司法模式,面向中国现实经验进行实践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