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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犯罪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人大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29 19:06  点击:2531
  2007年8月25日至2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犯罪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明德法学楼隆重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律政司等机关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以及英国阿伯丁大学、美国田纳西大学、西班牙塞维利亚帕伯罗?奥拉维德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日本一桥大学、日本冈山大学、日本明治学院大学、韩国韩南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的刑事法学者、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10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京平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陈雨露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王作富教授先后致辞。与会领导及学者们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动脉 ,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球化背景下,研究和讨论金融犯罪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本次研讨会是国内首次召开的以金融犯罪为主题的大型国际研讨会。会议分七个单元进行,分别就“金融犯罪的一般问题”、“金融诈骗罪立法与适用中的问题”、“金融诈骗罪的具体表现形态”、“证券犯罪”、“反洗钱法律与制度设计”、“国际公约对我国洗钱罪规定的影响”、“金融犯罪的成因与控制”等主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来自国内的代表就当前全球化背景下,与金融犯罪斗争的策略、规制的方式、犯罪构成要件、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对于金融犯罪的犯罪圈应该扩大还是缩小、金融犯罪的立法应走国际化还是本土化道路、金融犯罪侦查起诉过程中的人权保障、金融犯罪中单位犯罪的规定、我国金融犯罪的规定与国际公约的对接等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会场学术气氛异常活跃。而来自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国外学者就其国内打击金融犯罪的理论和司法实务情况的介绍,也给中国代表们带来了耳目一新的感觉。
  研讨会于8月26日下午圆满结束。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储槐植教授作了总结性讲话,对此次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致了闭幕词。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将对深化我国金融犯罪问题的研究、推进国家相关的刑事法制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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