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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邕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2-03 16:31  点击:2831
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邕举行
  12月2日,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南宁举行。该论坛由广西法学会主办,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校、广西律师协会协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罗锋、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出席了论坛并发表了讲话。
  彭祖意在讲话中说,这次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中南、西南地区法学会联席会议在南宁举办,通过区域的法学交流与合作,有助于进一步繁荣广西的法学研究,必将为广西有效参与多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得力的法学理论支持,也会给广西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西南区域协作的不断深化,广西将迎来一个更大、更快的区域合作发展机遇。
  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区域合作中地方立法协作问题;国家出台区域经济合作专门法律法规问题;地方政府之间合作协议的法律特征及实施问题;海关、工商、税务、知识产权、能源开发等几个特殊领域执法协作问题;行业协会在推动区域合作中的特殊作用及其立法完善问题;区域合作纷争解决机制问题等。据介绍,这六个议题在一定程度上涵盖了泛珠合作与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出席此次论坛的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的代表有140多名,论坛收到参会论文40多篇。论坛还邀请了“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合作省市等地的代表参加。论坛期间,还将举行中南、西南地区法学会联席会议,联系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区域法治论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据了解,首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论坛”去年11月在广东举行,广西法学会率代表团赴会,经过争取和有关方面的协商,第二届论坛得以在南宁举办。广西法学会会长何新在致开幕词的时候说,区域法治论坛是法学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产物和具体体现,繁荣发展国内区域合作法律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保障和推动区域合作经济的持久和发展。(记者: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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