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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海牙)仲裁员、民盟广东省名誉主席端木正在广州逝世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1-30 15:03  点击:3158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海牙)仲裁员、民盟广东省名誉主席端木正在广州逝世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山大学法律系复办后首任系主任、中山大学法学所首任所长、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海牙)仲裁员、中国民主同盟广东省名誉主席、著名法学家端木正同志,因突发性心脏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11月28日在广州逝世,享年86岁。昨日,端木正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广州举行。由于端木正先生是回族,因此其遗体实行了土葬。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广东省主委韩大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郑德涛等领导出席了告别仪式。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委托,省委副书记欧广源专程前往向端木正家属致以深切的问候。
  许多已经毕业离校的中大法学院学生从各地赶回来送老先生最后一程。“老先生84岁高龄,还在给国际法的研究生们上课,并且深受学生的欢迎……”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恒表示:老先生作为中大法学院的奠基人,为中大的法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种贡献再怎么评价都不过分。老先生很重视学生的外语学习,由于老先生自己的留学背景,他有着十分广阔的国际视野。刘恒表示:“我们会按照老先生的思路,注重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国际化法律人才。”
  端木正1920年7月17日出生于北京,1951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政治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巴黎大学高级国际法研究所、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政治研究院,并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1985年,他被全国人大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了香港基本法的制定。端木正同志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致力于司法能力的增强和法官整体素质的提升以及司法改革的推进,为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及司法水平的提高付出了心血,作出了贡献。
  花甲之年,端木正先生接下了复办中山大学法律系的重任。在他70岁那年,被调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3年后,他被国家指派为国际常设仲裁法院首批4位仲裁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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