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动态 > 阅读正文
法治动态|INFORMATION
第三届明德民商法博士论坛“用益物权”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5-23 09:45  点击:3309

第三届明德民商法博士论坛“用益物权”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2006年5月21日下午2:00,第三届明德民商法博士论坛“用益物权”专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楼法学院601徐建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与会嘉宾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渠涛研究员、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宁红丽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李富成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马特博士等。
  本次研讨会吸引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暨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开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20余所高等院校的研究人员、博士、硕士来稿数十篇,近百名民商法学人现场参会,气氛热烈。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袁雪石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首先致词。杨立新教授简要地回顾了前两期明德民商法博士论坛所取得的成就,并对专题讨论这种形式给与高度评价。他认为用益物权是物权体系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明德民商法博士论坛对物权立法中的用益物权进行专题探讨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最后他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先生在致词中热烈祝贺第三届明德民商法博士论坛“用益物权”专题研讨会的召开。他简要地介绍了证泰律师事务所的概况以及证泰律师事务所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合作项目,并欢迎更多的学者、同学加入证泰律师事务所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合作项目。
  开幕式结束后会议进入专题研讨议程。专题研讨议程分为三个单元:用益物权体系、农村土地用益物权、建筑物用益物权与地役权。
  第一单元用益物权体系由渠涛研究员主持,主题发言包括: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关于完善物权法用益物权体系的若干意见》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李富成:《公共基础设施收费权的法律定性》
  3、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张更全:《用益物权体系构建的方法论及标注研究》
  第二单元农村土地用益物权由宁红丽副教授主持,主题发言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法学博士马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单元建筑物用益物权与地役权由程啸博士主持,主题发言包括:
  1、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曾大鹏:《居住权制度价值的理论争议及其评析》
  2、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王竹:《试论建筑物用益权》
  3、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陈龙业:《也论典权的存废》
  4、北京科技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王敏:《地役权制度的立法及其完善》
  每个单元主题发言之后,进行自由发言。研讨会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不仅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且对议题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生、明德民商法研习社副社长王竹主持,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袁雪石致闭幕词。袁雪石社长表示,今天的研讨会非常的成功,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证泰律师事务所对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的支持和帮助,预告明德民商法研习社将于2006年10月继续举办第四届明德民商法学博士论坛“侵权行为类型研究”专题研讨会,欢迎大家积极投稿参加活动。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