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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应该全面创新——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2-19 20:14  点击:3359
法学教育应该全面创新——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  
  在2006年1月9日的中国科技工作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口号,指出用
十五年时间到2020年初步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那么,在法学教育中,如何贯彻落实这一目标,近日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何勤华教授。
  记者:何教授,作为一所政法大学的校长,您认为应当如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号召,在法学教育中体现创新精神呢?
  何教授:我认为,胡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具体到法学教育领域,大体可包括五个方面。首先,是教学内容的创新。拿我们华东政法学院来说,21世纪以来,我们适应社会的变化而新开设的法律课程就占据了我们原有课程的四分之一以上。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房地产业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与行政纠纷的处理、人格权保护、文化产业的法律规制、公司治理、司法会计、公共卫生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企业的改革、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政策、经济犯罪与经济侦查等等,这一创新表现得更为明显。
  记者:与教学内容的创新相关连,是否有一个教学手段、讲授方法的创新呢?
  何教授:是的。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方面。年纪大一点的老师都知道,在课堂上,以前我们的法学教育手段基本上就是靠一块黑板、一支粉笔,老师在上面讲、写,学生在下面听、记。而现在,除了各种形式的讨论以及双语教学等之外,运用课件上课已经是基本的手段了。此外,在网上老师与学生讨论问题、布置作业、指导论文,通过信息平台解惑析疑,甚至老师利用手机来回答学生的问题的现象也已经越来越普遍。
  记者:是啊,随着高新技术的越来越发达,法学教育中的手段和方法的改革、创新将会越来越深入。
  何教授:法学教育创新的第三个方面,是德育工作的创新。这既包括内容的,也涉及形式的。从内容上说,以前我们关注的比较多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的教育,今后我们则必须更多地将最新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融入到德育工作中去。从形式上说,除了常规的上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团活动等之外,更多的应该注意爱心活动、志愿者活动等。而当中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探讨在大学生几乎都是独生子女的大背景下的德育工作。
  记者:您的意思是对独生子女的德育工作必须有新的方法和新的思路。
  何教授:是的。由于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是“小皇帝”,一家人都围着他(她)转,他(她)提出什么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家长都会给予满足。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往往具有以自我为中心、任性、独立生活能力不强、心理素质差、经不起挫折等特点。因此,到学校后,往往会出现无法和同学相处,待人接物上的自私,稍稍受到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情绪低落,甚至走向极端等现象。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有针对性的德育工作,以加强谈心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诊疗,培养大学生的集体意识、独立意识、公共道德、同情心和爱心,开朗、阳光的性格,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以及遇到困难和挫折不气馁、不悲观、不消极的坚韧性等。
  记者:您这一点确实讲的很对。现在大学校园里面发生的一些冲突、自杀事件,乃至“马加爵现象”等,都是和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密切相关的。
  何教授:是这样的。第四个创新就是教学实践的创新。从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开始招收第一届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以来,近三十年中,我国的法学教育是超常规发展的。从第一届法律专业招生只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湖北财经学院三所大学,招生人数不足160人,发展到目前全国法律本科招生院系达559个、招收学生近8万人,法学教育的规模翻了五百倍。扩招推动和繁荣了我国的法学教育,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法律教育的需求,也为国家培养了数量众多的法律人才,但也带来了众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学生教学实习越来越困难。
  记者:记得十几年前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法律专业的学生必须去法院或检察院实习三个月至半年时间,现在这种教学实习制度还能坚持吗?
  何教授:问题就在这里。扩招以后,学习法律的学生成倍增长,而司法机关还是那么几个,可接纳学生实习的资源严重不足,学生实习越来越难,有时已经到了要托关系、开后门才能轮得上的程度。举上海的例子,以前只有我们华政和复旦等二三所高校招收法律学生,招生人数也少,去司法机关实习三个月至半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现在上海已经有二十余所大学招收法律学生,司法机关就不堪重负了。尽管各个法律院系都采取了多种办法,如在各地司法机关设立教学实践基地、缩短教学实习课时、错开学生实习时间、利用寒暑假搞社会实践等等,但僧多粥少的局面还是得不到根本的扭转。
  记者:对此,华政有些什么创新举措呢。
  何教授:我们拟创建一个大规模的校内教学实践基地(审案、判案实验室)。具体的内容为:第一步先建立若干个实验室,里面收集、储存5万份原始案件(最终目标拟收集50万份),在教师的带领下,用若干时间(4至8周),在实验室中,从阅读原始案件入手,运用在课堂上所学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知识,对案件作出处理,写出符合法律要求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整个过程如同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实习一样。
  记者:你们的这一做法确实很有创意。这么做,既满足了学生实习的要求,又突破了学法律的学生多、能接纳实习的司法机关少这个瓶颈。我想,不仅法律专业学生的实习可以这么做,其他专业学生的教学实习也可以这么做。您说是吗。
  何教授:是的。最后一个想谈谈的就是就业工作的创新。与扩招相关,这几年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越来越困难了。以华东政法学院为例,前几年,我们的毕业生主要去向是司法机关,这大约占我们毕业生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但这两年,司法机关能够吸纳我们的毕业生的人数越来越少了,其比例只占全部毕业生的百分之十五都不到,我们学生的就业去向绝大多数是社会的各行各业,而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行以来司法机关只录用考试合格者又加剧了这一趋向。
  记者:由于法律专业毕业生越来越多,各个用人单位也都提高了进人的门坎。我听说一些基层法院进人,也都要求有硕士的学位。
  何教授:是的。因此,必须针对这种新的情况,采取新的对策,这也昭示着就业工作的创新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详细阐述这个问题需要很多篇幅,我想下次以专题方式进行,这里简要提及的思路是:拓宽就业渠道、改变就业方式、转变就业理念、强化就业指导、完善就业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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