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INFORMATION
徐卫东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2-01 13:17  点击:6254
  徐卫东,教授,博士生导师
  1959年生,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原是法律史学、比较法和法理学,后又转为法律经济学、商法学。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余部,代表性著作有:《保险法论》。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权威性刊物转载。代表性论文有:《论人权的意识形态标准与法律标准》、《论普通法遵守先例原则》、《论社会保险法的社会性特征》、《我国保险立法冲突现象评析》、《美国鉴别保险行为的司法标准》等。目前正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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