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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10-12 20:38  点击:6105

  本书为作者关于债法总论的研究力作。全书共分八章。作者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新修订“民法”中债法部分的全面分析,从债之发生到债之效力,中便法部分的全面分析。从债之发生到债之效力,一直到债之消灭,对“民法”中使法的体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作者凭借自己深厚的民法学学术功底,在每一章的前面都设计有理论体系图,对于一些疑难、有争议的问题,客观列举相关的专家观点,并设计了很多短小精悍的案例,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债法原理。同时,引用大量的我国台湾地区的判例,与法律实务联系紧密,对我国民法学的研究具有推动作用。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债法之意义
  第二节 债法之性质与法律体系上之地位
     一、性质
     二、地位
  第三节 债法在现代“民法”编制上之地位
  第四节 债法所规范之法律关系
  第五节 债之意义与性质
     一、债之意义
     二、债之性质
  第六节 债权
     一、债权之意义及性质
     二、债权与物权之区别及比较
     三、债权与请求权之区别及比较
     四、债权之实现
  第七节 债务
     一、债务之功能
     二、债务之基础
     三、债务之意义及性质
     四、债务之种类
     五、债务与责任
第二章 债之发生
  第一节 基本认识
     一、概念
     二、发生之原因
  第二节 契约
     一、契约总论
     二、契约之类型
     三、契约之成立(意思表示相互对立合致)
  第三节 代理
     一、代理制度之立法理由
     二、代理之意义及要件
     三、代理之种类
     四、代理权之本质与发生
     五、代理人之能力
     六、代理之效力
     七、代理与类似代理之制度
     八、代理权之范围
     九、代理权之限制
     十、代理权之消灭
     十一、代理权之授与
     十二、无权代理
     十三、代理实例探讨
  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概念分析
     二、无因管理之类型
     三、无因管理之构成要件
     四、无因管理之效力
     五、无因管理之消灭
       ……
第三章 债之本质与责任
第四章 债之标的
第五章 债之效力
第六章 多数债务人与债权人
第七章 债之移转
第八章 债之消灭


《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作者:林诚二;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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