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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琼 李少梅:辩证视域下“人之发展理论”旨向及镜鉴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2-20 09:45  点击:257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持续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则是应然之举。婴幼儿托育照护不仅是促进婴幼儿早期生长发育、大脑发展、心理健康发展的特殊服务,而且是关乎千家万户福祉、国民素质整体提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民生保障。当前我国托育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必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助力我国婴幼儿托育照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1947年日本政府颁布《儿童福利法》,开启了以立法形式保障学龄前婴幼儿保育、教育质量的行动先导,也为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行动创造了厚植土壤。日本国立京都大学教育学部田中昌人教授创建的基于儿童发展本质的“人之发展理论”得到学界充分认可。该理论在日本践行40多年,已成为专业人员和育儿家庭对婴幼儿开展诊断评估、保育教育的理论基石。笔者结合田中昌人的学生、日本福山市立大学教育学科刘乡英教授的系列研究及其主编引进的田中昌人的论著,对“人之发展理论”的框架和实践应用作一梳理与分析,以期为新时期我国婴幼儿照护理论体系的健全完善以及婴幼儿照护者的培养、培训开阔新的视野。

“人之发展理论”的框架梳理

“人之发展理论”框架是在科学的儿童发展理论和大量长期实证研究基础上创建的揭示人的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该理论的全称是“以可逆操作的上升为核心的人的发展阶层—阶段理论”(Theory of hierarchies and stages on the reversible operations in human development),其婴幼儿阶段理论框架如下。

第Ⅰ个发展层次(婴儿前半期):旋转可逆操作的层次,即从出生到6、7个月左右;第Ⅱ个发展层次(婴儿后半期):连接可逆操作的层次,即从6、7个月左右到1岁半左右;第Ⅲ个发展层次(幼儿期—学童期中期):次元可逆操作的层次,即从1岁半左右到10岁左右;第Ⅳ个发展层次(学童期中期—青年期):变换可逆操作的层次,即从10岁左右到20岁左右。

概括地说,以上每个发展层次还包括:3个发展阶段;新的发展动力的诞生时期;发展层次之间的飞跃性过渡时期。以第Ⅰ个发展层次(婴儿前半期)为例,它的3个发展阶段具体包括:旋转轴1可逆操作阶段(出生后1个月左右)、旋转轴2可逆操作阶段(3个月左右)、旋转轴3可逆操作阶段(5个月左右);它的新的发展动力的诞生时期,是指出生后的4个月左右;它的发展层次之间的飞跃性过渡时期,是指从“第Ⅰ个发展层次”向“第Ⅱ个发展层次”的飞跃过渡期,即6、7个月左右。在每个发展层次之间的过渡时期会出现可逆成对操作,即每个层次里“新的发展动力的诞生”出现障碍,会在前后层次飞跃过渡期时凸显出来。例如,婴儿前半期的发展障碍最容易在6个月左右的发展层次过渡期凸显出来,其根源在于4个月左右应该诞生的出生后第1个新的发展动力出现了障碍或困难。因此,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发展,照养人应熟悉婴幼儿个体内部发展规律,呵护婴幼儿顺利渡过各个发展层次,对婴幼儿的发展障碍予以科学鉴别,并精准采取应对措施。

“人之发展理论”的实践参照

“人之发展理论”框架配有非常翔实的实践操作说明和典型案例。一是新的发展动力的实践参照。在“人之发展理论”框架中反复提及的“新的发展动力”,指的是促使婴幼儿发展阶段之间的过渡得以实现的动力。如在现实中,4个月左右的宝宝能进行360°的追视,能主动活动手的大拇指,还能主动地冲着对方微笑;到了6个月,宝宝就能主动把手转动360°,把拇指和食指张开到90°去拿东西,形成成对操作,并且自发地发出高低、强弱不同的一连串音节,仿佛在喃喃自语,这些明显的变化中都有“新的发展动力”的不断推进。

二是新的发展动力诞生的实践参照。“新的发展动力”是以生理基础为前提,在教育性人际关系中产生,并与目前强调的回应性照护相通的。仍以4个月宝宝为例,4个月宝宝的身体姿势一般都处于卧姿。特别是在4个月初期仰面躺着的时候,宝宝锁定目标后,视线和脖子就会转动,手指也会张开,对着人的时候还会微笑起来。这时,一旦照养人将宝宝的身体姿势换成他们在6、7个月以后才能完成的坐姿,整体的活动量就会被抑制,原本笑着的宝宝就会停止欢闹,笑声也就戛然而止。然而,到了4个月后半期,即使身体姿势的变化给宝宝施加了阻力,但在扶坐过程中,宝宝依然能把仰面躺着姿势下的力量保持和充分发挥出来,这时原本笑着的宝宝不会戛然停止欢闹,在扶坐起来的姿势下还会发出第一声,好像在向人们宣告:我的“新的发展动力”诞生了。这就将婴幼儿的发展动力与其生成的各种内外力量进行了科学的关联,使照养人基于有效保育基本关系在其发生、发展、消失过程中辩证地加以把握,以婴幼儿个体为中心开展保障健康和发展的活动,促进婴幼儿动力、能力的科学发展。

“人之发展理论”的本土镜鉴

“人之发展理论”框架和实践详尽透彻地把0—6岁婴幼儿的发展规律进行了理实结合的生动描绘,以其显著特点成为日本众多儿童发展研究的基石,对我国婴幼儿托育事业发展也具有参考意义。

首先,基于唯物辩证法诠释婴幼儿发展规律和理论框架。如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人的个体发展规律是人的发展动力和发展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田中昌人以唯物辩证法和科学研究手段揭示了婴幼儿个体发展的内部规律,创建了以幼儿为本的“以可逆操作的上升为核心的阶层—阶段理论”框架。这使得我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婴幼儿发展规律的精神奥义,有助于育儿家长和专业人士在婴幼儿养育照护之路上打开新的格局,进而提升我国家庭和社会的育儿能力。

其次,以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为照养者提供参考指南。“人之发展理论”体系配备了翔实的辅助照片和实施指南,使相关婴幼儿保育要点和实践操作一目了然。仅在婴儿前半期0—6个月这一分册中,就精选了长期跟踪观察记录的27名孩子的近1000张辅助照片,并配有详尽的观察说明提示和综合检查量表,同时还基于有效保育关系提出“生活的节奏”“动作姿势玩耍练习”“丰富内心营养”“三叶草保育”等婴幼儿重要的保教指导方案。这使得照养者能够从每一处细节来把握婴幼儿的发展和变化过程,因此在日本广为普及。当前我国婴幼儿托育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既懂婴幼儿成长发育规律,又能进行科学照料评估,还能全面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专业保教人员。该理论配套的实施指南为新时期我国婴幼儿托育照护专业人员的培养、培训提供了具体参照。

最后,结合循证视角对婴幼儿发展理论和实践体系进行完善。“人之发展理论”遵循发展观、行为观、反思观,从教育学、发展心理学、脑科学、神经科学、医学、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进行反思性继承,并在先行研究基础上,长期坚持一线婴幼儿观察实践进行反哺。在这种实践与理论循环反复的循证研究过程中,不断阐明婴幼儿发展过程的“静态规律”“动态规律”“美态规律”,使理论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种基于循证视角了解婴幼儿发展本质的研究态度和研究过程,对于探索适应我国国情、顺应时代发展的中国特色婴幼儿理论和实践体系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托育行业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标准研究”(2022P027)、陕西师范大学自由探索项目“‘幼有所托’背景下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研究”(2021TS038)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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