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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范畴与法理研究”学术讨论会在长春成功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22 15:08  点击:17420

2018年7月20-21日,“法学范畴与法理研究”学术讨论会在长春成功举行。本学术讨论会是为纪念1988年在长春举行的“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30周年而举办。30年前的“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以张文显为代表的青年学者们提出了权利义务为法学基本范畴,权利本位论,义务重心说等思想,顺应改革开放的大潮,引领了法理学届思想解放的潮流,对中国法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基本范畴,权利本位思想逐渐成为法学界的共识。本次学术讨论会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当代法学》编辑部主办,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指导。1988年“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的部分代表葛洪义教授、公丕祥教授、李放教授、马新福教授、沈国明教授、王子正教授、孙育玮教授、严存生教授、张恒山教授,张文显教授、郑成良教授,以及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国内的专家学者学生,《中国法学杂志社》、《中国法律评论》以及《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朋友共计160余人加了本次学术讨论会。

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主持,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杨振斌教授致欢迎辞,徐显明教授,张文显教授分别致辞。闭幕式由张文显教授主持,公丕祥教授做学术总结,李林教授做闭幕讲话,蔡立东教授做闭幕致辞。讨论会分为“法学范畴研究与新时代中国法学”、“法理学核心概念与法学概念体系”、“法理与法理学”三个单元,设“权利范畴与权利本位”、“法理与法治”、“法学范畴的实践维度”、“法学理论与方法前沿”四个分论坛,张文显教授、葛洪义教授、杨春福教授、高巍教授、周江洪教授、陈云良教授等著名学者分别主持有关单元或者分论坛,徐显明教授、公丕祥教授、朱景文教授、付子堂教授、舒国滢教授、高其才教授、沈国明教授、郑成良教授、张恒山教授、季卫东教授、刘作翔教授、孙佑海教授、张保生教授、胡玉鸿教授、谢鸿飞教授、於兴中教授、严存生教授、马长山教授、蔡立东教授、彭诚信教授等著名学者在相关单元或分论坛分别作了主题报告,李林教授、马新福教授、石少侠教授、姚建宗教授、杨宗科教授、马新彦教授、李建华教授、何志鹏教授等著名学者在相关单元或分论坛做主评论,与会专家学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

本次学术讨论会的举行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法理学、中国法学对法学范畴等问题的研究,为繁荣和发展中国法学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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