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界信息 > 阅读正文
学界信息|INFORMATION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 致力打造世界一流科技与法律交叉学术平台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12 10:34  点击:2178

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议,由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决议通过,2017年9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正式宣布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兼任首任院长。张吉豫副教授担任执行院长,王莹副教授、丁晓东副教授担任副院长,三位年轻学者都不满40周岁。

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以人们未曾想见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这已经并将继续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也给全球法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法律和前沿科技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并已启动了一系列课程改革,例如在“互联网金融”课程中邀请新技术领域专家讲授人工智能技术在大数据征信领域的运用、区块链基本原理及其在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学校开设接收法学专业学生的“大数据分析导论”课程,使法科学生能够了解大数据思维和基本原理、具备使用大数据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等等。

同时,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对法学的挑战,法学院专门组织开展了多项研讨及研究项目,例如在网络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宪法解释、互联网规制与治理、互联网刑法教义学、科技驱动型金融监管、网络著作权、信息技术系统兼容性相关知识产权限制、数据权利、大数据辅助量刑等领域进行了深度研究。2017年暑期,在大数据法治方面,王莹副教授和丁晓东副教授参加检察大数据应用沙龙,为未来与检察院及科技界的合作奠定良好基础;李学军教授、刘品新教授、丁晓东副教授、徐菲博士后等赴微软公司参观调研其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成果,共同探讨合作研究领域;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召开跨学科的食品安全治理大数据应用研讨会,来自法学、信息科学、公共管理等学科的专家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风险评估部门的人士与会;路磊老师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地方食药局长培训班做“以大数据实现食品安全精准治理”的学术报告。在区块链及科技驱动型金融监管方面,杨东教授、张吉豫副教授、许可博士后等前往英国,针对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相关法学问题开展调研,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及英格兰银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等政府机构探讨未来合作研究机制。在人工智能方面,韩大元教授、张翔教授、丁晓东副教授在吉林大学进行“宪法学如何面对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时代”专题讲座;郭锐副教授参与工信部电子标准研究院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起草;杨东教授、王莹副教授和张吉豫副教授参与发起“中国人工智能三十人闭门论坛暨解读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研讨会”。在网络规则与治理方面,喻文光副教授、陈璇副教授、丁晓东副教授、熊丙万助理教授和博士研究生田伟等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了“欧盟与中国的互联网规制范式”研究项目,在慕尼黑举行研讨会,进行主旨演讲并与欧洲学者进行深度交流;许可博士后参加腾讯研究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2017网络法青年工作坊。法学院多名青年学者还在暑假合作筹备了“网络法读书小组”,整理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相关法学领域的经典外文文献与国内外的相关经典案例,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每两周一次的读书讨论会,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将集中、深入、系统地开展前沿科技与法律的交叉研究、课程改革、人才培养、跨领域交流和国际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回应新科技革命给法治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我们期待通过人大法学院师生和各界朋友的共同努力,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打造成为新科技与法律紧密结合、交叉融通的研究平台,未来法学领军人才的孵化平台,适应未来法治建设需要的高端人才培养平台,面向世界法学界、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合作交流平台,为推动人类数字文明时代的法治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附:

 

张吉豫副教授简历

 

    出生年月:1982年1月,法学博士,副教授。 

    教育背景及工作经

  2000.9-2004.7 北京大学 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学学士学位、数学与应用数学双学位

    2004.9-2011.7 北京大学 获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理学博士学位 

    2011.9-2014.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方向博士后 

    2014.8-2017.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助理教授 

    2017.8 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网络法 

    代表性科研成果:                                                                               

    “New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ood Securi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Vol. 12, No. 2, 2017, pp.174 – 192. 

    《大数据时代中国司法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兼论大数据时代司法对法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需求》,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6期,第52-61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研究——对美国相关司法探索历程的分析与借鉴》,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5期, 第187-194页. 

    《软件反向工程的合法性及立法建议》, 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4期, 第53-62页. 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2013年第11期). 

    《标准必要专利“合理无歧视”许可费计算的原则与方法——美国“Microsoft Corp. v. Motorola Inc.”案的启示》, 载《知识产权》2013年第8期, 第25-33页. 

    《禁止专利权滥用原则的制度化构建》, 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4期, 第93-103页. 

    《软件接口代码可著作权性研究——兼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反向工程条款”》, 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1期, 第87-92页.

 

丁晓东副教授简历

 

出生年月:1982年7月。法学博士、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0.9— 2004.7 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士 

    2005.9— 2007.7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

    2007.9— 2011.7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2011.9— 2017.7耶鲁大学法学硕士(LLM)、法学博士(JSD) 

    2012.9— 2014.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研究领域:网络法与信息法、行政法、宪法 

代表性研究成果:

    《自然法抑或实证法?——理性与意志视野下的美国宪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1期。 

    《美国政制的政治哲学意义——从施特劳斯学派和当代共和主义学派的争论切入》,载《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 

    《法律能规制紧急状态吗?——美国行政权扩张与自由主义法学的病理》,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身份、道德与自由契约——儒家学说的制度解读》,载《法学家》,2014年第3期。 

    《探寻反歧视与平等保护的法律标准——从“差别性影响标准”切入》,《中外法学》,2014年第3期。 

    《宗教视野下的美国宪法解释——评巴尔金的<活原旨主义>》, 《政法论坛》,2015年第5期。 

    《重新理解年龄区分:为何不应以法律手段解决年龄歧视》,《法学家》2016年第4期。

    《美国宪法中的时间观》,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Law According to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onstitutionalism and  Socialist Rule of Law, Modern China, 2017, Vol 3. 

    Public Focusing Events as Catalysts: An Empirical Study of ‘Pressure-Induced Legislations’ in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2017.

    著作:丁晓东:《美国宪法中的德先生与赛先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王莹副教授简历

 

出生年月:1978年2月。法学博士,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96-2000年 东南大学法学学士 

2001-2004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法学硕士  

2005-2009年 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Foreign and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与弗莱堡大学 (Albert-Ludwigs University of Freiburg) 获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规范刑法学、比较刑法学、互联网刑法、金融犯罪研究。 

代表性成果:

《论财产性利益可否成为盗窃罪行为对象——“介入行为标准”说之提倡》,《政法论坛》2016年第4期。 

《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对象刍议》,《中外法学》2015年第27卷第6期。 

《先行行为作为义务之理论谱系归整及其界定》,《中外法学》2013年第25卷第2期。 

《论犯罪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保证人地位》,《法学家》2013年第2期。 

《情节犯之情节的犯罪论体系性定位》,《法学研究》2012年第34卷第3期。

《法治国家的洁癖:对话Jakobs“敌人刑法”理论》,《中外法学》2011年第23卷第1期。

《论法律认识错误——德国禁止错误理论的变迁及其启示》,《刑事法评论》第24卷,2009年7月出版(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9年第11期) 

《行政处罚法与刑事立法中的双重性构成要件——论我国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界限混淆问题及对策初探》,《河北法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8年第12期)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7年9月12日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