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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在长春举行
钟鸣 发布时间:2012-11-21 16:10  点击:3893
    1117-18日,由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主持承担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在长春顺利举行。论证会开幕式由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孙长智研究员主持,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蔡莉教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副主任毕秀梅研究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华博士出席了开题论证会并致辞。课题组首席专家张文显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原院长石少侠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文艺教授以及部分课题组成员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宴林教授参加会议。

蔡莉副书记在致辞中对该重大委托项目的获立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我校法学院与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科研工作的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对张文显教授一直以来对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对推动中国法学研究向前发展付出的不懈努力和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表示高度的赞扬和由衷的钦慕,她期望课题组能够落实相关要求,严格按预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有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重大成果。毕秀梅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吉林大学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地位和贡献,高度评价了本年度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评审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并预祝项目组在首席专家张文显教授的带领下,产出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代表国家水准的经典之作。马建华副院长从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创新工作的关系角度,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肯定了课题研究在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并表示全省法院将在人力配备、资料查阅、实证调研等方面全力支持该项目研究。

论证报告会由专家评审组组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主持,专家组成员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范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冯玉军教授、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周光辉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等七位专家。课题组首席专家张文显教授从策划这一课题的动因及其意义、课题研究的总体框架、预期目标、研究思路、研究的重点难点、子课题结构与内容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开题论证报告。课题组负责人孙笑侠教授、石少侠教授、孙佑海教授和黄文艺教授分别就各个子课题的研究重点、研究思路、难点重点和预期成果作了补充论证。

专家组成员对该项目获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对首席专家的开题报告和子课题负责人的补充论证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着重就该项目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明晰的理论问题、需要澄清的概念范畴、需要厘清的研究层次和关系、需要增加的研究内容、需要确立的体系与标准等方面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组长季卫东教授在总结时指出,从选题上看,此课题研究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在理论研究方面,明确并尝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意识形态问题,理解和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及其理论体系,同时也为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统一的、系统性的理论指引;在研究方法方面,全面运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开展研究,特别是从现实经验中归纳和建构出法律话语体系,具有方法论意义;在学科建设方面,这项研究不仅对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对整个司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课题组的研究阵容来说,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他相信课题组一定能够按照申报计划和论证报告出色地完成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任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建构和司法改革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论证会结束之际,张文显教授代表课题组向各位专家提出的真知灼见、对课题研究的深切关怀和所寄予的厚望表示感谢,并表示课题组全体成员将认真研究专家组意见,以修正和完善课题研究中的某些方面,使其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组与会成员一致表示将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团队优势,以高质量的成果实现课题的预期目标。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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