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动态 > 阅读正文
法治动态|INFORMATION
浙江立法禁止野蛮装修超标噪声扰民也违法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0-03 19:37  点击:2768
浙江立法禁止野蛮装修 超标噪声扰民也违法
  房屋装修时不仅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发出超标的噪声也是违法行为。这是浙江省10月1日实施的一项地方法规规定的。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决定,从本月1日起,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法改变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噪声超过规定标准;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条例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可以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