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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居民楼里的伪中医:号称“老中医” 穴位却分不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6-05 15:09  点击:871

近日,河北沧州的张大娘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遇到了伪中医。张大娘说,前段时间,自己身体不舒服,在小区里闲谈时听说附近有个“老中医”,擅长调理,比去医院看病管用多了。

张大娘在居民楼里找到“老中医”看病,“老中医”开了4瓶药(每瓶300元),称饭后服用,2个疗程结束后药到病除。结果,张大娘吃完药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恶心、头晕等症状。

后来去医院做检查,医生称她免疫系统紊乱,开了药服用后很快就好了。“那个‘老中医’也不知道给我开了什么药,药瓶子上没有任何标识。我去找他算账时,已经人去楼空。”张大娘气愤地说,经常听说身边哪又出了个“老中医”,传得神乎其神,可里面有多少是伪中医?

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 记者  韩丹东  □ 实习生 王意天

一次对话,让北京的周先生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遇上了伪中医。

周先生家住北京市大兴区旧宫,有腰椎间盘突出的老毛病,一段时间就会复发。去年七八月份,他听说附近“××家园”小区里有位“老中医”,师传名家、针灸技术了得。

于是他赶到该小区,在一栋别墅里找到了这位“神医”。“神医”自称“古法悬灸技术”传人,针灸馆里挂了不少“患者”送的锦旗。然而,周先生接受针灸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非但没有缓解,反而疼痛感愈发剧烈。

“您针刺的都是哪些穴位,针刺这些穴位分别有什么作用?”面对周先生的突然发问,“老中医”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来。

今年2月,这位“老中医”不告而别。

中医,为中华民族传统医学,是在长期医疗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成的医学理论体系,深受广大群众信任,被世界卫生组织纳入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医学纲要。

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因此看到了“商机”。《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在民间,有不少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靠着“祖传药方”“中医师承”等噱头,擅自开展医疗活动,号称能够治好任何疑难杂症,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受访专家指出,无证行医人员采用不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忽视他人生命健康,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或涉嫌非法行医刑事犯罪,建议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处罚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伪中医诊疗乱象。

看病遇上了伪中医

花费不少病没治好

记者近日前往旧宫“××家园”小区,多位居民向记者讲述了上述别墅里的针灸馆。针灸馆是去年7月份搬来的,“老中医”自称姓黎,号称“古法悬灸技术”传人,自己负责针灸,还有一位助手负责推拿、按摩。

针灸馆里陈列着“老中医”的行医经历与成就,其余房间是客房和办公会客场所,针灸区域位于地下一层。

“他说自己传承了其母亲的古法悬针灸技术,后又经自己30年实践摸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针灸技术。一次针灸100分钟,收费600元。此外,他还为患者提供一系列配套中草药品,价格不菲。”一位居民告诉记者。

有居民回忆,“老中医”搬来后,附近有关“老中医”很神很牛的说法快速流传开来,怀疑其雇用了团队作虚假宣传。但当时效果立竿见影,不少人上门求医。

时间一长,不少人发现,自己支付了不菲的费用,“老中医”的针灸却不管用,自己的病症基本没有得到缓解,而“老中医”配的药,价格越来越贵。

对此,这位“老中医”的解释是,每个人体质不同,针灸和用药后的效果也不同。对于患者周先生“针刺的都是哪些穴位”的问题,“老中医”的最终回复是:自己都是从母亲那儿学来的,只知道该扎哪里,具体专业名词说不上来。

再后来,有患者指出,“老中医”提供的是针灸服务,需要取得中医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取得有针灸专长《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在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针灸活动。这位“老中医”拿不出来资格证书,属于非法行医。

据多位患者回忆,后来“老中医”一直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我行医三十多年,还能害你吗?”

“‘老中医’出售的药品,都是包装简单的自制药,仅在包装袋上贴了名称标签,其余信息一概没有。现在想想,吃这种药都感到后怕。”一位去过针灸馆的李姓居民说。

在患者的不断质疑中,今年2月,这位“老中医”匆匆退租,没了踪影。

河北沧州的张大娘遇到的“老中医”,其实情况差不多。她也是在小区里听别人介绍附近有这么一位“神医”,因自己最近身体不舒服,就去居民楼里找“老中医”看病,对方听完病情就开了药,药瓶子上没有任何标识。

虽然吃了药没有效果,还恶心头晕,但一开始张大娘对“老中医”深信不疑。直到在家人坚持下去医院看了病,病情很快好转。“这些隐藏在居民楼里的伪中医,号称‘老中医’却没有执业证书,开的药都是‘三无’产品,耽误治病还危害身体健康。”张大娘感叹道,“看病还得去正规医院啊。”

打着药食同源旗号

大幅提价借机敛财

一位姓赵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老中医”将自己包装成有师承、有秘方的名医,吸引患者上门看病,借机敛财。这些伪中医为患者开的药,很多都是找到做食品的厂家,请厂家生产食字号产品,再向患者宣称“药食同源”,当作药品售卖,价格还很高。

“伪中医们一般看的都是慢性病,收入是看诊费用和药品费用,他们在看病时往往会告诉患者,这个病需要长期治疗。当患者质疑病情没有好转时,伪中医就会搬出个人体质不同的理由,质疑患者没有按照自己的嘱咐用药。”这位业内人士这样介绍“老中医”的套路。

一位中医爱好者透露,一些“老中医”看诊时,没有正规医院的检查报告、化验单就不会开药,所开药方也十分直接,头痛医头、脚痛治脚,患者疼痛就开止痛药,气滞就用补气行气药,血瘀就用活血化瘀药,还喜欢开大处方、大剂量。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介绍,“食字号”产品主要是指不具有医药功效的普通食品;“药食同源”产品是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并被列入“药食同源”食品目录的食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三者在监管标准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食字号”产品不能直接宣传某一功效。

“伪中医故意告知就诊人虚假信息,隐瞒所售药品真实情况,将‘食字号’产品偷换概念为药品、‘药食同源’,使就诊人陷入错误认知并基于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岳强说,长此以往,患者陷入一个又一个疗程循环,一次又一次掏钱买药,钱花了不少病却没治好,等到发觉不对劲时,伪中医早已携款跑路,不知所终。

一位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一瓶号称能治疗肺结节的药酒,售价1万元一瓶,被不少“老中医”打上“药食同源”的标签,当成药品售卖,实际上一瓶酒的成本只有几十元。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发布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普通食品明示、暗示具有功效或者特殊医学用途的,或者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食品宣传信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属于食品宣传欺诈。

更有甚者,假借中医名号售卖假药,实施诈骗。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假中药销售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7月,钱某某注册成立“钱氏养生馆”,通过悬挂锦旗、散发名片等方式,宣称自己是北京某医学院副院长、中医康复理疗师、气功师,能够治疗骨质增生、类风湿关节炎等老年疾病,招揽老年人进店调理,并使用“激活干细胞”“再生组织细胞”等用语虚构产品功能,诱骗老年人购买“关节再生胶囊”(经鉴定,该药品为假药)治疗。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钱某某利用养生馆打着“中医药”旗号,向老年人群体销售假中药,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建议对钱某某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无证行医危害甚巨

一旦暴露消失踪迹

记者注意到,许多患者找民间“老中医”治病,无外乎是朋友、熟人、邻居等介绍,理由大多是“听说特别神,有祖传秘方,药到病除”。

陕西西安的刘女士就因听信传言被伪中医坑了。

刘女士婚后花了几个月时间备孕无果。邻居知晓后,介绍她去一个“老中医”那儿看看,称对方是“包治百病的名医,除了治病外,还能调理身体”。

刘女士决定试一试。她找到这位“老中医”,对方简单为她把脉后,就开了药方,包括激素类西药“补佳乐(戊酸雌二醇片)”。其间,无论刘女士怎么询问,对方都不作详细回应,显得高深莫测。随后,这位“老中医”让刘女士拿着药方去开药,3服药700多元。

“当时不知道自己情况有多严重,只是按照那位‘老中医’的要求,吃他开的3服中药和补佳乐。”刘女士没想到,越吃身子越虚,月经周期越来越长,最后“老中医”都担心出问题,让她去正规医院做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刘女士得了卵巢功能早衰,之后在专业医生的治疗下才痊愈。事后,刘女士去找那位“老中医”理论,可对方已经不见踪迹。

“听邻居说,他属于自学成才,看病都是靠熟人介绍,并没有相关中医执业资格。”刘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对于中医而言,相关中医执业证书必不可少,包括中医师承(传统医学师承)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以及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前两种证书取得后,需继续考取助理医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进而拥有行医权;而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只需取得,即可拥有行医权,可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或个人开业。

“中医师资格的取得,新修改的医师法有规定,无论师承、确有专长的人士,经过考核和推荐,可以获取中医师资格证书。国家对确有专长,祖传的、师承的,都已经给予获得中医师资格的条件机会,仍旧无证行医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说。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上述民间“老中医”的行为已经涉及非法行医。

“这类无证行医人员,采用不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忽视他人生命健康,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郑雪倩说。

岳强补充道,如果非法行医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等,则涉嫌非法行医刑事犯罪。

建立信用惩戒机制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无证实践从医疗安全角度出发是不安全的,尤其是未经培训和师承的‘中医’,仅仅靠特定的药方治病,类似只针对症状的治疗不符合现代医学理念。”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说,因此加强监管迫在眉睫。

郑雪倩也提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参考国外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无证行医者与信用制度挂钩,形成威慑,同时鼓励群众举报伪中医诊疗乱象。

“广大患者也应擦亮双眼,就诊前查看中医、诊所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前往资质齐全的正规医院、诊所看病。”郑雪倩说。

岳强则建议,建立健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管体系,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责,避免监管空白、责任推诿,对伪中医诊疗乱象及时进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重视行业协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行业“黑名单”,对行业不规范乱象进行公示,并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新闻媒体也要发挥舆论监督、宣传科普作用,对伪中医诊疗乱象及时曝光披露,并对群众进行科普宣传,提升大众科学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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