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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黄伟 发布时间:2022-12-26 19:10  点击:15618

 

为进一步实施国家“2011计划”,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包括司法哲学、司法文明理论、司法文明史、证据法哲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学等。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是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工作原则和实施办法,监督选拔过程,审核录取结果,解决考生在报名、考核、录取各环节中的申诉。

(二)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心 “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细则和招生办法,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导师范围及招生人数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的导师范围:张文显教授、黄文艺教授、杜宴林教授、何志鹏教授和闵春雷教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5人。

四、考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毕业于国内“985高校”、“211高校”、五所专业政法大学,或者在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学位并有研究成果。学术能力或者学术成果突出者,不受此限。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

5、法语达到TCF考试B1水平;

6、德语达到DAF考试A2水平;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五、报名和考核选拔程序

(一)报名

1、“申请考核制”的博士考生向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提出申请,同时须首先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段:20221226日—2023131日;

2、考生按网上报名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之后,下载打印《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3、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专业目录及本办法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须于2023217日前将《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书》等相关申请材料特快专递(仅限EMS)至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同时发送对应材料扫描件(PDF格式)的电子版。截止时间前(以邮截时间为准)未能按通知要求发送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匡亚明楼52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8530

E-maill_jian@jlu.edu.cn

(二)提交材料

凡参加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学校、中心相关网站下载打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件1);

3、《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3);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附件4);

6、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三)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2、电子材料须将填报完整的纸质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扫描形成1PDF文件,连同填写好个人信息的《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分别作为附件发送至中心报名邮箱。电子材料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网上报名编号+姓名+报考导师+ 硕士毕业院校+硕士毕业年级”。

(四)资格审核

中心成立由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资格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legal-theory.org/)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综合考核

中心成立由五名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内容另行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拟录取审核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结束后,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获得核准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心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吉林大学并脱产全日制学习。

七、其他

1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的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并随时关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网站通知。

2、被录取考生适用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学生优秀成果奖励办法》,享受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法学院、学校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性待遇。

3、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0221226


1、司法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doc

2、司法中心2023年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3、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4、研修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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