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文史研究馆馆长、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郝铁川教授,在我校东荣大厦A706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中国依法治国的三大特点》的学术报告。
报告之前,郝铁川教授首先谈到对于吉林大学的期望,即要永保“亲”和“清”的本色,努力做出属于吉大人的智识贡献。接着郝教授通过三个方面展开自己的报告内容:(一)与西方不同政治体制下的依法治国;(二)与西方社会经济、人口结构不同的依法治国;(三)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不同的依法治国。
其一,郝教授指出,政治与法律之间的互动,使得对依法治国的强调需要对不同的政治背景予以考量。中国政治体制的根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现代化道路是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推进的;而西方政治体制的根本原则是分权制衡制,其现代化道路主要是社会主导,自下而上推进。郝教授以自己任上海金山区区长的经历为例,以小见大生动地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运作机制和优点所在。民主集中制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但也存在防大错、纠大错能力的欠缺,相应地,分权制衡制防错纠错能力强,缺点是办大事、急事、难事能力弱。因此依法治国努力的方向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同时补上法治短板。
其二,郝教授从经济背景和人口结构的角度出发,指出中国依法治国应对的是经济结构的三大转型,人口结构呈现金字塔形;而西方应对的是经济结构的一大转型,人口结构是橄榄形状。由于人口结构的固有不足,因此中国面临的西方未曾遇到的三大挑战:(1)社会易发生群体性纠纷事件,而法律不善于解决群体性纠纷;(2)社会关系不稳定,而法律不擅长调整不稳定、模糊的社会关系和事物;(3)社会整体诚信度不高,而法律赖以存活的社会心理基础是讲诚信。针对因人口问题而产生的挑战,依法治国努力的方向就应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
其三,基于对历史文化传统的考虑,郝教授指出,西方国家有信奉基督教的传统,认为人有“原罪”,法治起源于防恶,重点是防“国王”的恶,因此有“王在法下”的法治传统;而中国历史上的主流意识是“性善论”,崇尚德治和人治,实行“德主刑辅”的治国方式。但小人和君子只是社会上的少数人,像你我这样的中人占社会的大部分,因此法律的设定应该以中人为主。由是,依法治国的努力方向是坚持“害人之心不可有”的德治和“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法治相结合的道路,以法主德辅为处理纠纷的新方针。
最后,郝教授借用两句话“条条大路通罗马”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来寄寓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良好实现。
报告会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吉林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办,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主持报告会。
(法学院 王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