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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海商法教学与研究论坛在上海海事大学成功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08 22:18  点击:2949

5月6日,全国高校海商法教学与研究论坛在上海海事大学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主办,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中国海商法协会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海事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承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宁波大学、集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大连海洋大学、广州航海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广西钦州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以及上海海事大学等二十五所高校、科研院所的百余位专家学者与会,就“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商法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及内涵”主题展开了广泛深入地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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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主持,我国著名海商法专家、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司玉琢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尹东年教授、於世成教授、蔡存强教授、杨召南教授、施欣教授等出席开幕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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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施欣教授对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海商法专业对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围绕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化教育逐步推进未来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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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玉琢教授通过回顾历史、结合当代,向海商法学科青年骨干提出了殷切期望,希望青年们发挥专业能力,在海商法学科的教学、研究和发展方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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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东年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海商法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问题愈来愈受到企业和学校的重视,在海商法学科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现象、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业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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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希平代表主办方与承办方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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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论坛中,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发起的“中国海商法教育联盟”正式成立。王国华教授作为发起单位代表,宣读了《中国海商法教育联盟宣言》,并向与会人员阐释了联盟的成立背景、重要意义与合作形式。在热烈的掌声中,联盟宣言获得通过,全体与会代表在该宣言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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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的主题发言环节由上海海事大学副院长殷骏副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丽新教授以海商法案例研析教学法为题,介绍了厦门大学案例研析法的具体做法、方法优势和方法优点。她认为,通过案例研析法能够极大程度上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张丽英教授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下海商法教学内容的新内涵展开分析,指出我国海商法教学内容的体系性仍显单薄的现实问题,建议扩大教学体系范围,完善海商法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郭萍教授在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比较英国、美国、新加坡与国内高校海商法专业和课程设置的异同,提出应明确涉外型、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区分培养等合理化建议。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海商法海洋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小年特聘研究员认为,一带一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国家对于系统掌握海事海商法律专业知识的涉外复合型和专业型人才的需求将明显增加。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马炎秋副教授分享了新生研讨课教学模式的有关经验。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郑睿博士介绍了海上保险法课程双语教学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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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的交流讨论环节由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於世成教授主持,北京大学郭瑜副教授、武汉大学张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忆松副教授等分别就提升教师个人魅力、提高课程吸引力、协调教学与科研之间关系、创新教学方法等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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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的主题发言环节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志文教授主持。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良教授就《海商法》修改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详细阐释了《民法总则》对海商法修改的重要影响。武汉大学法学院张辉教授认为,海商法学科应当借助一带一路的东风谋求全新的发展路径,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合作为视角,分析海上互联互通的现状、问题及推进方式。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马得懿教授建议在海商法课程教学中采用海商法经典文献讲会模式,推动法学教育书院制改革进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二秀教授提出了海商法人才的素质要求、国外联合培养等有关设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闻银玲副教授认为,各高校应当重点关注海商法的实践教学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李凤宁副教授就该校海商法中英文课程教材的选取、课程内容的组织安排、多媒体和实践教学方法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姚莹副教授分享了其在综合性高校任教海商法课程的心得和体会。广州航海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敏副教授向与会代表详细介绍了该校海商法学科的专业定位、培养机制、合作办学、人才引进等方面情况。宁波大学法学院陈海波博士认为,应当借助海事法院、港口等区位优势条件,从提倡阅读、强化外语、增强实践等多个角度入手,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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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的自由交流环节由集美大学海洋与海商海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绍平教授主持。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姚洪秀教授、广西钦州学院海运学院书记王书庵教授等围绕海商法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人才培育、科研与教学的协调等热点话题,广泛研讨、畅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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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王国华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她指出,与会代表的精彩发言和热切交流,印证了成立中国海商法教育联盟的初衷。全国海商法教学工作者应积极利用中国海商法教育联盟这一互学互鉴、资源共享的有益平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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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海商法教学与研究论坛的成功举办,有利于整合海商法教学与研究领域的优势资源,探索学术创新,荟萃精品成果,打造联动平台,进一步完善卓越涉外航运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出更多系统掌握航运、金融与法律知识、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海事规则、能够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捍卫国家海洋主权及重大利益的专业化高端人才,进而推动我国航运法治建设进程。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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