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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 “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研讨会 公开征文公告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06 18:25  点击:4488

2014102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决定》提出要“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推进,但促进司法公正仍是首要问题,部分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效果亦待评估和进一步研究,个案不公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为持续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探讨个案促进法治理念、方法及相关制度建设,以及指导性案例、影响性诉讼对法治进程的影响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在河南省信阳市召开主题为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2016年年会5日下午和晚上报到,6日全天开会。本次年会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大学法学院协办,信阳市法学会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本次会议现面向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含在校研究生)举行公开征文和案例征集评奖活动,部分优秀论文和案例分析文章作者将有望获邀出席年会(费用自理)参与发言或交流,部分优秀论文或案例分析文章还有望收入即将出版的本会会刊《中国案例法评论》第4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年会主题为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本会部分理事、会员发表主题演讲,并请与会者围绕下述个分议题展开研讨:

1、法治进程中典型案例的引领功能

2、近年来指导性案例、影响性诉讼对法治进程的影响

3、个案促进法治的理念与司法改革

4、通过个案促进法治的制度化建设分析与评价

5、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方法、个案促进法治的方法研究

有意者可在上述会议主题范围内撰写提交论文或案例分析文章非会员优秀论文和案例分析文章作者将可获邀参加年会(费用自理),会务组并根据需要安排部分优秀论文作者进行大会主题发言与交流。部分优秀论文或案例分析文章还有望收入即将出版的本会会刊《中国案例法评论》第4卷

 

征文体例和规范要求

论文撰写规范请参照后附本会会刊《中国案例法评论》执行,不超过8000字。案例分析文章体例不限。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亦不得以本人已公开发表成果投稿。

    征文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3日,以会务组指定邮箱收件为准。为提高效率,本次征文一律以邮件方式进行,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评奖

会务组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部提交论文评出部分优秀论文,拟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颁发相应证书(不奖金),部分优秀作品可优先入选编入本会会刊中国案例法评论

 

四、联系方式

有意投稿者者2016年10月23日将论文或案例分析文章发邮件至本次年会征文专用邮箱:casenews@163.com(邮件主题: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6年9月20

 

    :《中国案例法评论征稿函

 

《中国案例法评论》是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法学期刊,具体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编辑,每年出2辑,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刊的办刊宗旨是权衡法制、辨析法理、弘扬法治、传播法学。本刊一方面以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的案例分析为中心,既期待法律学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对国内大案要案热案的精彩评析,也倡导对国外经典名案的研讨;另一方面致力于案例制度的比较研究,囊括英美判例法,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我国古代例律制度和普通法判例制度;探讨案例制度的理论渊源、承继和趋势。本刊主要栏目设置有:

大案速递,对近期内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进行分析研判;

名案精析,对历史上著名的案例进行研究评述;

域外案例,对域外经典案例进行深入展开;

指导案例,对两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行评析;

个案研究通过对个案的分析研究阐释相关法理

经典文书,选登优秀裁判文书、辩护词和公诉词。

本刊创刊号2015年上半年正式出版,现诚邀海内外法学名家、法律学人惠赐大作,共襄法治盛举。稿件内容主要关于案例或案例制度研究即可,字数不限。投稿邮箱:caselawreview@sina.cn

《中国案例法评论》注释体例如下:

一、一般规定

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六角括号,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

2.注文中的信息顺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及卷次、页码。

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5.引用之作品,书、刊物、报纸及法律文件,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

6.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则直接“同上注,页N”即可;若两次引用之间有间隔,则注释顺序为:作者姓名、见前注N、页码。作者如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注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后应加“等”字。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白”。

8.引用古籍的,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发布之规范;引用外文的,遵循该语种的通常注释习惯。

9.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10. 引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行的文献,可在出版或发行机构前加注地区名。

二、范例

1.著作: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页107

2.论文:易延友:“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系及完善”,《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页146 

3.译作:(美)西奥多·齐奥科斯基:《正义之镜——法律危机的文学省思》,李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页311

4.港台类:林端:《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台北,三民书局2003年版,页115

5. 英文论文:Larry Glasser, The American Exclusionary Rule Debate: Looking To England And Canada For Guidance, 35 Geo. Wash. Int'l L. Rev. 159 (2003), at 159-95.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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