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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长沙顺利举行
钟鸣 发布时间:2015-12-24 11:30  点击:9227

    2015年12月19日至20日,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中南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十一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国法治话体系的建构”。来自全国20多所高校的54名法学理论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以及10余名法学专家参加了本次博士生论坛。本届论坛得到了国内外各大高校的广泛关注,自论坛筹备工作以来,共收到180余篇来自全国以及海外各法学院校博士生的投稿。经过专家的认真评阅,本次论坛最终选出56篇论文入选为参会论文,其中9篇来自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彭巍和段卫利分别获得优秀论文奖和优秀论文提名奖。

    19日上午,论坛开幕式在中南大学法学院校本部科教南楼第四会议室举行。开幕式由中南大学校长助理蒋建湘教授主持,蒋教授对参会专家一一做了介绍并对他们和优秀博士生代表的到来表示了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之后,论坛指导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致开幕辞,集中对本次论坛的主题进行了解题和释义,并表达了对法学博士生们的殷切期望。接着,中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胡岳华教授也代表中南大学对参会的老师和同学表示热烈欢迎并谈了自己对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理解。最后,来自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彭巍同学代表博士生致辞,表达了参会的博士生学友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无比激动的心情。

    本次论坛按照的学术研讨活动按主题共分为六个单元,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构建的一般理论、法治文化与知识谱系、司法理论与司法制度、权利(力)理论与实践、部门法理论与制度。到会的54名博士生按照六个单元的顺序依次做了主题发言,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台上发言的同学们慷慨激昂、思路清晰、声情并茂、功底扎实,台下的同学们也是听得津津有味,意犹未尽,对主题发言的同学进行了提问并且表达了自己的学术见解。每个单元结束后,评议老师分别对每位博士生的论文报告做相应的学术评议和总结。

    20日中午,全部博士生的发言结束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教授主持了闭幕式。首先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红臻副教授宣读了5名优秀论文奖和7名优秀论文提奖的获奖作者名单及论文题目,张文显教授、朱苏力教授、汪习根教授、陈云良教授向获奖代表并颁发证书并表示祝贺。闭幕式上,还举行了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旗帜的交接仪式。来自下一届的承办方西南政法大学的胡兴建副教授从陈云良教授手里接过了会旗,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的旗帜薪火相传。最后,陈云良教授致闭幕词,表达了对莘莘学子的殷切期望。 

    参加本次论坛的特邀专家还有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朱苏力教授,吉林大学的刘红臻副教授、刘雪斌副教授,中南大学的胡平仁教授、杨开湘教授、杨清望副教授,湘潭大学的程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的胡兴建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的蒋先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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