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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深:韦德,随风而去的骑士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1-05 11:03  点击:4192

        2004年2月18日,我重译了伯纳德-施瓦茨去世的悼念文章,同年4月,浙江大学的华琳博士发来了韦德去世的消息。又一代伟大的学者随风而去了!总想把那则来自剑桥大学的长长的消息翻译过来,没想到一拖再拖,竟然到了2005年1月5日,才能完成。


       1985年韦德因为行政法贡献而被授予爵士荣誉。Knighthood一词可以译做“骑士”。韦德是务实而勇敢的,他挑战的不是风车和羊群,他应对的是霍布斯所谓的利维坦,即《圣经》启示录中的怪物——政府。


        韦德对英国和中国的行政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英国的议会主权、自由裁量权、自然正义原则和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最有特色的。


        骑士别康桥,隔水共沾巾。书生非将相,侠骨照丹青。斯人已去,留下的漫长法治道路仍是我们上下求索的。


        以下是来自剑桥大学法律系的新闻:《教授威廉-韦德先生辞世》[1]


        威廉-韦德教授,是英国最重要的一位行政法学者,于2004年3月12日去世。他生于1918年1月16日,曾求学于Shrewsbury 、Gonville和Caius学院以及剑桥。在大部分时间里,韦德都是一位理论学者。他曾经担任牛津(英国法律1961-1976年)和剑桥(英国法律罗斯-鲍尔讲席1978-1982年)两个讲座的教授席位。1976年到1988年,韦德还供职过Gonville 和Caius学院。


        韦德曾在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里做研究。第一个领域是不动产(real property),然后是行政法,他撰写的教科书成为学生、学者、执业律师和法官们的第一手参考资料。韦德与Rt Hon.Sir Robert Megarry合写的《不动产法》一书,现在已经出到了第7版(被Dr Charles Harpum),这本书足以证明韦德的学者生涯是成功的。韦德的最伟大成就是《行政法》一书的写作,现在这本书已经出到了第8版 (最近两个版本是由Christopher Forsyth博士写的)。通过《行政法》一书的连续出版,这本清晰而简约的著作,成为了对法律的基本解释的权威,它极力为法治原则而辩护。韦德不仅详细阐释了法律,而且因其著作的说服力,使得英格兰和泛普通法的司法界,都采纳了他的观点。同丹宁(他将《行政法》放在枕畔)和Diplock勋爵一样儿,韦德是英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现代法律的奠基人之一。司法审查是提防政府权力滥用的一个永久性安全阀。


        韦德的成就可以从其最初的著作中看出。在20世纪50年代,沮丧与失败的气氛笼罩着公法上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Atlee改革政府之后,国家自由裁量权的剧烈增长,足以让很多人得出这样的结论:普通法已经失去了对行政执法权力的控制。在接下来的四十年时间里,伟大的改革法官们展示的却并不非如此。Diploc勋爵说,行政法的广泛体系扩张是“在我的司法生涯中,英国法院的最伟大成就”,韦德也是这个成就的核心人物。这不仅仅通过韦德的著作反映出来,而且他经常被一些具有典型案例的律师们私下咨询,有时也被法官咨询,许多律师和法官都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他欣然受邀于上议院,以及那些少数的法学大师们的活动。在剑桥的重大宴会上,法律特别是公法将被热烈讨论和右倾。


      《行政法》已经产生了世界性影响,在绝大多数的普通法国度里销售得很好。这一成功使得韦德在世界各地旅行和演讲时深受欢迎,特别是在印度有大量的观众来听他的演讲,在印度他有许多朋友和仰慕者。1974年,在印度马德拉斯(Madras)有二千六百人聆听韦德的Chettyar 讲座,他演讲的主题是印度和英国的基本人权保护比较,他不无讽刺地说:如果在牛津有这么多的人来听他的报告将是“不可思议的”。


      《行政法》一书的成功给韦德带来了一份体面的咨询顾问经历。各个政府部门就下列问题寻求他的意见:什么样的宪政安排可以给制造麻烦的地区带来和平,他们何以从行政纠缠中合法地解脱自己。


      尽管时代不可避免地要制约韦德的某些行动,但是,他对行政法的热情是相当清晰而执著的。韦德自己设计的颇有创意的小伎俩是:留意每天早晨送到花院门口的《时代》杂志;早餐过程中迅速地浏览法律报告和政府相关行为的新闻报导。当评论最近的政府行为的发展走向时,那些不太勤奋的同事们就会感到自己的无知了,因此窘迫。韦德首先抓住了1998年《人权法案》里的虽然棘手但是根本的问题——这个法案是否和如何在私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中适用?韦德的解答是:1998年的《人权法案》在私方当事人之间完全适用,尽管法院(甚至在私人诉讼中)曾被迫支持人权,但是人权措施并没有博得普遍接受。当这个问题毫不含糊地提到上议院面前时,韦德的见解无疑对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几天前,韦德还在写他的《行政法》第九版,这个版本将在今年(2004年)的晚些时候出版。


      韦德的职业生涯始于公务员,1940-1946年间,他在财政部作过临时雇员。这些早期的且重要的经历使得韦德有关行政法的见识很广泛,既保证了他能作为一个学者而写作,也保证了他能以公务员所理解的视角而写作。韦德为了政治公正而对公务员有了太多的承诺,他抵制任何企图把他的著作作为政治的东西。无论政府的倾向是什么,它都应当被允许做它经过选择的事情,可是政府必须通过公平与合理的方式做出决定,不能无理地侵害相关的人权。但是,与其他的公务员不同,韦德支持开放的政府(open government),反对为了秘密的理由而设置秘密。1985年,韦德强烈反对克莱夫(Clive)泄密违反了1911年《职务保密法》(the Official Secrets Act 1911)的裁决。韦德提出证词为被告辩护,表明被告虽然违反法律,但是事实上符合公共利益。陪审团一致同意,宣告泄密无罪。


       韦德为公共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其服务的许多委员会尽到了责任。他是法官委员会(Council on Tribunals)的奠基人,长期服务于斯(1958-1971年)。需要提及的是,韦德也是1966年调查法庭皇家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 on Tribunals of Inquiry/ the Salmon Commission)的成员。韦德对调查委员会发展的影响是意义深远的,他通过理事会来工作,在早期他为弗兰科斯委员会提供证词。


       韦德的声望和公共服务给他带来了荣誉。1964年他被授予林肯法学院资深成员,1968年他被授予女王顾问头衔,1969年他被遴选为英国研究院研究员。1985年韦德因为行政法贡献而被授予爵士(knighthood)荣誉。出人意料的是,1998年剑桥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


       从外表上看,韦德像一个苦行僧;在知识上,他一丝不苟;在演讲和写作上,比尔韦德清晰而深刻,令人仰慕。韦德的娱乐和消遣是登山和园艺,这是他有时孤独和严肃精神的标记。作为贵族时代的一个绅士,他对闲谈不感兴趣,他反对传播关于朋友的新闻。他不炫耀自己的学识,淡看名利。他不拘泥于礼节,可是,他认为首相参加他在牛津演讲时喊他“Bill”是不严肃的。


      韦德还有两个儿子健在,这是他与原配夫人Marie Osland-Hil结婚所生的,她于1980年辞世。韦德的第二任妻子是Marjorie Browne,她于2001年突然去世。因此,韦德的最后时光充满脆弱、悲伤和难以想象的孤独,可是在隐忍和淡泊中,仍不失坚韧和尊严。


       7月10日上午11点钟,在大圣玛丽亚教堂将有一个纪念韦德的仪式。


       附录:


 1、信息来源:“Professor Sir William Wade, Q.C. Passes away” http://www.law.cam.ac.uk/news/news.php?news_cat=1&article=109


 2、韦德著:《论英国法治的几个原则问题》,徐炳译,《法学译丛》(中国期刊)199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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