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功秦在《从科举制度的废除看近代以来的文化断裂》一文中指出,“历史上中国传统官僚集权社会的社会精英,主要是由地主、士绅与官僚这三个阶层角色构成的。这些社会阶层各自在经济、文化与政治上承担着维系社会生命体的组织功能。”并且“自隋唐以来迄至近代,传统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上述这三个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相对频繁的横向流动。而这种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主要是由科举制度来实现的。例如,地主与庶民子弟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取得秀才、举人这样的士绅的身份,士绅则又可以进一步通过更高层次的科举考试而成为官僚政治精英。而官僚精英则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势与影响,通过所授予的职份田以及通过购置田产,进而在经济上成为士绅地主。在传统中国社会里,由于官僚的身份不是世袭的,而一个官僚在退出仕途之后,在传统中国约定俗成的财产继承方式的制约下,他的田产又在数个儿子中均分,这样,其后人则很容易在二三代以后又下降为平民。而平民又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而取得功名,从而再次进入上述地主、士绅与官僚之间的精英循环过程。”
无疑,萧功秦准确地揭示出了中国古代社会保持超稳定结构而不变的“青春秘诀”,同时他也无意中道出了一个秘密,这就是中国社会是一个高度开放的民主社会。但凡民主性总是伴随着一定的流动性的,中国社会三大主要阶层之间所存在的高度流动性的特征,暗示了中国政治存在着某种迄今仍未被人所认识到的高度的民主性。其民主性不仅体现在空间上的流动性,而且还体现在时间上由“约定俗成的财产继承方式”(萧功秦)所决定的反垄断性与反世袭所带来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民主化特点(平民性)。同时,从流动性中,我们还可以发现由此而连带派生出的另一个特征,这就是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的开放性。权力机构不是封闭的,而是向整个社会敞开的,通过一定的途径,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权力领域行使权力。这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民主化。但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一样,本质上也不是什么世袭的,只是一代有效,与“经济权”在“富不过三代”的时间行程中自然趋弱相比,政治权的即时效应更显突出和明显。
中国古代社会是高度民主的,关于这一点,我国学者谢晖是这样说的,“如果从中外文化对比的角度看,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同时代任何国家相比,都更具有平民性,且不说“民贵君轻”和“民水君舟”的政治主张,即使从政治实践看,这种平民化的特色也远甚于同时代的其它国家。早在秦朝,农民起义的领袖们就提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疑,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明显具有平民主义色彩的质疑,而自隋唐以来,通行的科举制度除了皇帝之外,其它官位任何平民通过自己努力都可以达到。这种平民化的举官方式,像中国古代的科技文化一样深深地吸引了远在亚欧大陆另一端的‘洋’人,成为他们对其政治进行平民化改造的基本工具。直到今天,西方学者对其文官制度中的中国因素仍深怀谢意。”1我想,这里的平民性是否也可同时理解为“民主化”。
那么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会形成高度开放的民主社会呢?我认为,这和中国人高度发达的理性思辩能力的较早形成有关。
东周数百年,天子式微,礼崩乐坏。统治者的“合法性”出现危机。诸侯便逐鹿中原,僭位而上,在一场接力赛中夺取合法性的火炬。这时的诸侯接力赛,还都是贵族与使君的游戏。选手的起码参赛资格就是公、侯、伯。也就是必须拥有那种源自血统、“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的权力”(遇罗克)。至于草莽英雄,最多只能择梧而栖。”(王怡)血缘政治到了周末,因威权的丧失,而发生的战乱,是封建意义上的政治战乱,与西方封建时期十分相似。中国历史的发展如果能就此打住,静下心来安营扎寨,构筑一个稳定的格局,经过长期的发展也许会雷同于现在的欧洲,在封建割据的基础上生成一种多元的政治格局和多元的文化格局。
但历史的发展并没有这样,而是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开来。中国开始对血缘政治进行清洗、涤荡(没有否定和抛弃),通过一系列高度理性的活动,反思血缘政治的利弊,摸索着基于血缘而又高于血缘不被血缘所束缚的更高的政治境界。这样的探索中国经过了几百年,直到秦统一了六国之后,才在政治制度上摸索并建立起了废封建、置郡县的超血缘超封建的政治模式或政治制度来,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理性成为最高的原则,在理性面前,任何血缘和封建的力量都是无足轻重的。当陈胜敢于说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当项羽生出“彼可取而代之”的心时,懂得历史的人都自当会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政治境界呀,这可是一个在欧洲要晚上一千余年才可能发生的变化呀。贵族封建制下的“合法性”已经被彻底打破了,古老的神权政治和源远流长的血统被中断。从此,中国便进入了顺沿着理性的轨迹发展自我的超稳定的自觉时代
人们重思辩,重理学,无论什么都必须以理服人。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理”成了最高的道德规范和政治规约,在“理”的面前人人平等。人们接受“理”,崇拜理,为理所折服,接受“理”的统治和制约,将“理”推送到了无以复加的至上地位。即便是皇帝,一旦违反了“天意”这一至上的“大理”,也要被民众所推翻,为的是顺乎天理。
农业社会启发着并引领着中国人的理性思维的走向,人们从自己对土地与气候的亲近关系中,领悟到大自然的奥秘。中国人从对大自然的苦思冥想和反复咀嚼以及千百遍的体验中,逐渐地探索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至上哲理。崇尚自然的哲学取向,将中国一点点地带入到了一个以模仿自然,尊重自然,以自然为母体来构建“自我”的有机社会之中。可以说,中国的所有一切,都是牢牢地建立在自然哲学之基础上的(在这点上,其思想内涵要远远大于西方的“自然法”)。那种建立在理性基础上高度开放的民主社会的形成,就是由这种哲学理念自然派生出来的。
随着理学在中国大地的日益昌盛,伴随着理学的发展而产生了各种超血缘超地域的制度(如官僚制、科举制等)与规约,这些制度与规约,犹如巨大的硬件一样,包容着作为核心“软件”的“理”,为中国秦以后的古代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发展自如的巨大平台,庞大的中华帝国凭借着高度自觉的“理性”精神与能力以及由“理”而构筑起来的制度平台,悄然进入了一个周而复始绵延不绝的“不死身”的永恒发展期。
因此,可以这样说,秦以后的中国社会,既不是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奴隶社会,而是高度理性化自觉化的以农业为主的文明社会,是远远超越当时人类发展水平,具有对未来几千年后的人类社会发展也极富启迪性与教诲性的贤哲的社会。
当然,“理性”的高度发展,也会走向极端,生成出负面效应。如中国古代社会的女人裹小脚、寡妇守节等,极端理性主义达到了对人自身的束缚和摧残,乃至鲁迅先生在反复看了中国的历史后,竟只发现了两个字,那就是吃人的“礼教”。
如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正反两面一样,“理性”也不例外。但从总体上看,“理性”作为一种民族的优良秉性,对民族素质的提升和对社会的发展依然是利大于弊的。至少“理”将中国的血缘关系给升华了,将中国社会带入了一个高度开放、高度自觉发展的民主化的崇高境地,而这样的境地直到今天仍为许多发达国家所不及。可以说,中国是人类社会的一面理性大旗,是人类精神王冠上的一颗璀璨的珍珠。
中国社会,是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她汇聚了人类所有的理性与智慧,是人类精神财富的集大成者。中国是个宝藏,蕴藏丰富,在人们还未能读懂她,了解她,充分的开掘她时,她始终保持着矜持之态,箴言沉默,宁静端详,但从她嘴角偶露出的慈祥而温柔的一丝微笑中,人们似可窥探到她深藏不露的睿智和才华,似可从她那已逝的无数古老传说中探寻到黄金般的启示……
1 谢晖《二十世纪中国法理对“宪政”的支持关系及其变革》,《法学评论》,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