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点文章
论坛一回应:变性人与少数人的权利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2-17 17:26 点击:4839
变性人与少数人的权利
李拥军
世界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不同的人、不同的物、不同的语言、不同的颜色才构成一个真实的世界,这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早年的诗句中写道的:“万类霜天竞自由”。一个所有人都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服、唱一样歌、喊一样的口号的社会只能是一个畸型的社会。因此,近代英国思想家密尔告诉我们,人性不应当是一架毫厘不爽的按程序工作的机器,它应该在一棵“按照那使它成为活的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的树。世界是由矛盾构成的,而矛盾双方是互为存在的,如果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所以,有天才有地,有阴才有阳、有正才有负、有异端才有正道。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变性人”这种所谓的“异端”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肯定正常人生活的作用,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对此大惊小怪呢?
一个多元竞争、个性自由的社会才是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社会。历史虽然由人民创造,但它的发展却总是靠少数离经叛道者推动。试想没有当年敢于冲破旧的枷锁的共产党人,哪有今天的人民共和国;如果没有上个世纪70年代末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的包产到户,哪有今天的中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如果没有上个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所谓的“投机倒把”者,哪有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需要“异端”和“另类”,因为,“异端”常常代表创新,“另类”往往象征活力。它们的存在更是对正道的督促和警醒。
多数人的权利固然应该保护,但少数人的权利更不应该受到轻视。多数人因其多数而是社会的强者,他们往往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很好的保护自己,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人,因其命运易被多数人掌握,故其权利常易受侵犯。少数人专权可以形成暴政,多数人专权未必不会如此。从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派的红色恐怖到前苏联斯大林时期对地主富农的消灭,从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戮到美国历史上南方白人对黑人施加的私刑,无不是多数人为少数人制造的人间悲剧。人生而平等,多数人有什么理由为自己而牺牲少数人呢?饱受精神之苦的“阴阳人”凭什么没有确定自己性别、实现幸福的权利呢?
诚然,允许“变性人”合法化会对传统的伦理构成冲击,会给正常人带来一些冒犯和不适。但是,我们必须知道,法治是有代价的,任何一种权利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我们在倡导言论自由时,不免会带来谬论、流言和偏见;我们在弘扬契约自由时,也不免会出现诈欺与违约。正是如此,法治的福祉在于宽容,不想承担的风险而建成法治无异于痴人说梦。并且唯有如此,旧道德才能除弊,新伦理才能更新,社会才能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大一统”思想居主导地位的文化,“异端”得不到宽容,少数人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因此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死气沉沉的社会。但值得我们欣慰的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日益宽容,人们的个性日益得到尊重,多元的文化正在日益形成。最近从网上得知,中国有将近40万人有变性的需求和2002年11月18日河南省公安厅和卫生厅下达的关于给予实施变性手术后的公民办理性别变更手续的通知,无疑都是在说明我们思想观念在更新,时代在进步,公权的专横正在消解,社会正变的日益宽容。
我们应该对此欢呼,因为法治的基础在于人性,法治的福祉在于宽容,正如德沃金先生所说:“如果政府不能认真对待权利,那它也就不能认真对待法律。”
作者:2001级法理硕士研究生 李拥军
电话:13504407964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