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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捷 | 更好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4-17 17:41  点击:18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政治立场上都坚持党的领导,在价值取向上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治理依据上都是基于事先制定的规范。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各司其职、相互补充的格局,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体现为两者在治国理政方式上的互补性。我国宪法和党章共同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奠定了最根本的法治基础。党的主张是制定和实施国家法律的先导,国家法律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载体。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把党的主张在制定和实施法律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形成主张-制定法律-实施法律-落实主张”的闭环中实现耦合互补。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体现为两者在规范内容上的互补性。国家法律在调整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事务时,必须把坚持党对本项事务的领导明确为基本原则,需要确认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党内法规规定了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明确了党的建设内容、要求和方式,支撑国家法律中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功能的实现。如《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以及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规定,有力支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发挥领导作用条款的贯彻实施。又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纪法衔接的规定,明确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内容上构成了衔接联动、相互支撑的关系。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体现为两者在作用对象上的互补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的“底线”要求;党内法规以党章关于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属性为根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体现了对党员的“高线”要求。两者对作用对象的要求不同,既考虑到法治对公民和党员各自定位的差异性,又体现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必须按照党内法规“高线”要求遵规守矩,带头崇尚法治、遵守法治、敬畏法治,以依规治党深入党心带动依法治国深入民心,通过党员的带头守法带动全民守法。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必须发挥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让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更加有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更加有力。一是健全党领导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以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推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是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机制,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各自特点,做到既有所分工又相互衔接,既各成体系又紧密协调。三是完善党规国法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国家法律的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消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内容上的冲突,强化互补性。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执行中保证两者发挥规范效果,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保障的互补局面。五是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党内法规融入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全体党员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体人民对党内法规的认识,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同向同行夯实民意基础。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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