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迭代、应用场景全面拓展的关键之年,也是人工智能法治体系加快完善、理论研究纵深推进的攻坚之年。为紧扣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与法治建设需求,锚定学术研究与实务痛点,破解AI治理中的前沿法律难题,3月19日,在“探寻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的真问题(第二季)”研讨会上,《2026年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十大议题》正式发布。
自“探寻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的真问题(第一季)”发布以来,AI善治学术工作组聚焦该研究倡议,广泛开展学术探讨,组织系列硕博士论文研习,持续输出研究成果,发布年度研究观察。在上述体系化科研成果学术闭环的基础上,2026年AI善治学术工作组再次邀请长期活跃在人工智能法治研究与产业实践一线的多位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提出《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十大议题(2026)》。相较于原则性、框架性、学理性讨论,2026年度议题更加注重问题导向与现实针对性,紧密围绕人工智能技术产业最新发展而设置,全面聚焦人工智能法治领域核心命题、前沿难点与实践堵点,为学界研究、实务探索与制度完善指明方向,凝聚人工智能法治建设的学术共识与实践合力。
一、智能体的行为边界、授权机制与竞争治理
当前智能体技术快速落地应用,自主决策、交互执行能力持续升级,随之引发的行为边界模糊、授权机制缺失、市场竞争失序等问题日益凸显。智能体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中立技术工具,其行为边界的设定、用户授权与系统控制之间的责任配置,以及在智能体跨平台、跨系统运行的背景下,现有竞争规则与监管框架如何应对新型市场秩序问题。此外,在智能体广泛参与代理买卖活动中,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如何防范其法律风险,都亟需法律作出调整与回应。
二、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的法律风险及回应
随着AI拟人化交互技术普及,虚拟陪伴、智能客服、拟人化营销等场景不断拓展,由此引发的人格权侵权、情感欺诈、隐私泄露、虚假承诺等法律风险持续显现。现行法律应当如何建立规制框架,以防范具有现实危害可能性的风险;如何明确产品设计义务、风险提示义务或更高层级的合规要求;以及如何调整围绕明确可预见损害和侵权行为建立的侵权责任制度,并建立有效的救济制度体系,是本议题关注的核心内容。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幻觉致损风险防范与责任承担
当前,人工智能幻觉问题的主要法律问题,已经从生成内容本身是否为违法不良信息,转向错误信息在被用户采信后所引发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由信息虚假、事实错误、内容失真引发的侵权、误导决策、经济损失等纠纷频发;算法辅助或代替决策行为致损也时有发生,现有责任认定规则难以适配。如何防范上述损害风险,发生损害应如何归责,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四、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结构性冲突与制度调适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高度依赖海量个人数据支撑,与现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存在数据利用需求与权益保护、数据流通与安全管控等结构性冲突。该议题聚焦AI场景下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工、流转流程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结构性矛盾,聚焦知情同意规则优化、敏感个人信息特殊保护、数据利用合规边界、制度动态调适路径等核心内容,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与人工智能发展需求精准适配,实现数据价值释放与权益保护双向共赢。
五、人机协同场景下知识产权等权属与利益分配规则
人机协同创作、研发、生产等场景日益广泛,AI生成内容、协同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侵权认定等问题,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前沿难点。该议题聚焦人机协同场景下成果属性界定、权利归属划分、利益共享机制构建,致力于探索适配人机协同模式的新型规则体系,划定清晰权属、制定利益分配规则,在兼顾创作者、AI研发方、平台方等多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激发创新活力与产业发展。
六、前沿人工智能安全保障与极端风险防控的法治进路
随着人工智能系统在模型规模、自治水平与社会嵌入深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能引发的风险呈现出由局部性、可控风险向系统性、极端性风险扩展的趋势,算法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及技术滥用、失控等极端风险不容忽视。应立足AI安全治理全局,聚焦前沿技术安全标准、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流程、极端风险追责、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等,探索法治化防控路径,补齐AI安全治理制度短板,筑牢人工智能发展的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重大技术与社会风险。
七、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的法治调控
当前,公共机构持有的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以及合规治理工具,正在成为支撑大模型训练、应用落地与风险防控的重要制度要素。本议题聚焦公共机构持有数据用于大模型训练的规则及机制,以及人工智能公共基础设施及社会生态建设,推动产业政策从行政引导迈向法治调控,保障人工智能产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八、人工智能企业出海的法律问题
随着国际化布局加快,我国人工智能企业产生依赖海外市场的现象,可能会产生人工智能主权冲突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企业出海也面临海外市场准入、数据跨境合规、地缘法律风险等问题成为出海核心阻碍。本议题梳理全球主要市场AI监管规则差异,研究数据跨境合规路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海外合规风控体系构建,为AI企业合规出海、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法治指引,助力我国AI产业国际化发展。
九、人工智能技术标准、伦理准则与法律规则的体系协调
当前人工智能领域技术标准、伦理准则、法律规则三者存在衔接不畅、边界模糊、效力冲突等问题,难以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上述三类规则亟需厘清规则定位、建立衔接机制,推动技术标准落地法治化、伦理准则转化制度化;要构建“标准+伦理+法律”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实现刚性法律约束、柔性伦理引导、技术标准规范的有机统一,提升AI治理整体效能。
十、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新型工具
人工智能时代,传统法律治理手段已难以适配当前技术的迭代速度与复杂特性,研发数字化、智能化、专业化的法律治理新型工具成为必然趋势。本议题关注AI治理合规检测工具、风险预警工具、纠纷调处工具、证据固定工具、监管科技工具等研发与应用,探索新型治理工具的法律定位、适用边界、效力认定与推广路径,推动人工智能法律治理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AI治理的精准性、高效性与时效性,为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与工具保障。
本次十大议题的发布,紧扣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与法治建设全局需求,全部源自行业实务痛点与学术研究前沿,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打破了高校、科研院所、行业机构之间的研究壁垒,形成了跨地域、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研究格局。后续,各主办单位将围绕十大议题开展系列深度研究、学术研讨与实务调研,持续推动人工智能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完善与实践落地,为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现代化、法治体系完善贡献坚实力量。
执笔人:AI善治学术工作组和特邀专家。
来源:AI善治学术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