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民商法的国际性与地域性”会议议程
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协办: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京东集团 /91金融/国政金服信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实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11月5、6日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模拟法庭/206会议室/东报告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校园
2016年11月5日
上午
学者签到
【8:00-8:4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第一报告厅】
第一阶段 大会开幕式和基调报告
【8:40-10:3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第一报告厅】
主持人:
刘保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中心主任
王文杰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校部主任秘书
主办单位致欢迎辞(8:40-8:50,每人5分钟)
1.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5分钟)
2. 林国全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5分钟)
(二)基调报告(8:50—10:30,每人25分钟)
1. 苏永钦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副院长及大法官(25分钟)
题目:怎么总,哪些则?——前提:是什么样的民法典
2. 江 平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25分钟)
题目:当前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制定的若干重要方面
3.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25分钟)
题目: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制定的进展与期望
4.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25分钟)
第二阶段 主题报告: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起草
(10:45—12:25,每个报告人15分,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议人:
黄 立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
扈纪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前副主任、巡视员
报告人:
1.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题目:民法合同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2. 夏吟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婚姻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妇联副主席
题目:民法婚姻家庭编(亲属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3.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民法继承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4. 尹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
题目:民法物权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5. 陈忠五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台湾不当得利法的最新发展——给付类型不当得利的适用与准用
6. 王文宇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揭开法人的神秘面纱——兼论民事主体的法典化
第三阶段 主题报告(续):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起草
时间:2016年11月5日下午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大报告厅
一、第一场(13:30—15:05,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荣传 台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校长
宋鱼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
刘家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叶金强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报告人:
1. 黄 立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
题目:从比较法观点看合同条款之解释
2. 赵万一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民法基本原则怎样在民法总则中作出正面表达
3.徐国栋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罗马私法中的民商合一
4. 孟勤国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变革性与前瞻性-民法典现代化使命
5. 依尔蒂 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荣休教授、意大利国家科学院资深院士
题目:民法典的观念【韩强教授代为宣读论文】
二、第二场(15:05—16:25,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林国全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王才亮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徐婉宁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民法典编纂中的商法问题
2. 邹海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商法研究室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分类的几点看法
3. 陈自强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契约无效之返还关系初探
4. 王千维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
5. 吴瑾瑜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消费者定型化契约之行政规制
茶歇(16:25—16:35)
三、第三场(16:35—17:5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叶启洲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民事法中心主任
丁文英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
方新军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晓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院长
题目: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嬗变与法人分类
2. 柳经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民法典总则不应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
3. 陈华彬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我国“民法总则(草案)”的结构、创新与完善
4. 张 谷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总则立法体例和内容上的问题
5.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编纂与物权立法的完善
6. 郑冠宇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动产抵押权之现代化
自由提问与讨论【17:55—18:15】
2016年11月6日
第四阶段 专题研讨:民法典编纂诸问题
时间:2016年11月6日上午
第一分会场(民法总则分会场)
地点:逸夫楼一楼会议室(法学院旁边)
一、第一场(8:30—10: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忠五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丁海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张素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编辑
朱 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爱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报告人:
1. 于海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思路和立法体例
2. 张 力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的去宪法化与行宪职能
3. 尹 飞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意定代理权来源多元论
4.郑晓剑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法定代理行为效力归属之检讨
5.冉克平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恶意串通”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的立法构建
6.罗 昆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合同法的国际性与中国创造——以违约金制度为例
7.李文涛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
题目:欺诈和错误理论在劳动合同领域的具体适用问题研究——以劳动合同订立时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为例
自由发言和讨论(20分钟):
申惠文(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志坡(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天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周煜(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等。
茶歇(10:20-10:30)
二、第二场(10:30—12: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郑冠宇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冉 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法学研究》编辑
周江洪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副院长
龙 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 陈荣传 台湾台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电子通信的意思表示——民商法的国际性与地域性
2. 纪海龙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真意保留与意思表示解释规则——论真意保留不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
3. 汤文平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错误规则重构——法典编纂如何砍削民法概念的荆棘丛
4. 李求轶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题目:民法▪商法的定性与空间属性
5. 王 雷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我国民法典中决议行为与合同行为的区分
6. 张金海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自始不能的法律规制
7. 杨 巍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诉讼时效效力模式之选择及立法完善——兼评<民法总则(草案)>相关规定
自由发言和讨论(20分钟):
李敏(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讲师)、张家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宾(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等。(12:20结束)
第二分会场(债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楼101模拟法庭
一、第一场(8:30—10:20 ,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人兼评议人:
苏永钦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
张家勇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傅广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姚 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
张 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报告人:
1. 叶启洲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契约法上歧视行为之规范
2. 侯国跃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德国附随义务理论诞生的社会背景
3. 许德风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聘教授
题目:赌博的法律规制
4. 王艳慧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北方法学》编辑
题目:关系契约理论的法解释学意义
5. 李 宇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国际合同法最新发展——比较法视野下的《2010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6. 陈凌云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违约方获益”之归属——兼论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违约责任体系的设计
7. 仲伟珩 德国马普所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题目:“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法律性质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严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郝丽燕(济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瞿灵敏(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等。
茶歇(10:20—10:30)
二、第二场(10:30—12: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尹志强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教授
徐婉宁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 竹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孟 强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报告人:
1.张钰光 高雄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不实陈述与咨询不揭露于民法规范适用之检讨
2.许中缘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为“惩罚性赔偿”正名
3.杨 会 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妨碍通行物致害中道路管理者侵权责任的承担
4.杨垠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环境潜伏性毒物侵权中因果关系之判定
5.窦海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题目:侵权法中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的司法适用
6.赵 毅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私法上之律师责任
7.翟业虎 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8. 李超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题目:侵权法上防御性请求权的范畴界定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黄芬(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晓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徐伟(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等。(12:20结束)
第三分会场(物权法分会场)
地点:法学院如心楼206会议室
一、第一场(8:30—10: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吴瑾瑜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田士永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吴春岐 北京城市学院教授
熊丙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 刘保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物权编担保物权部分修改意见
3. 金锦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重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从公共物品的角度
3. 王荣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预告登记的立法实施评价及其完善
4. 王铁雄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
题目: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配置法律问题研究——从民法典编纂中集体土地制度改革角度
5. 章正璋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陪葬文物所有权之归属
6. 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之评释
7. 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题目:《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解释论构造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徐同远(华东政法大学讲师)、王伟伟(北京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代 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周玉辉(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等。
茶歇(10:20—10:30)
二、第二场(10:20—12:1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自强 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程 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炫麟 首都医科大学副教授
报告人:
1. 陈永强 中国计量大学教授
题目:论中间型物权变动的多元要素解释方法
2. 汪志刚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因遗赠而生的物权变动
3. 耿 卓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
题目:家户视角下妇女土地权利的保护——兼论对待法律传统的应有态度
4. 袁 震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物权性耕作经营权之创设
5. 张保红 广东韶关学院教授
题目: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分及担保财产的转让效力
6. 王叶刚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论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公示方法的冲突及其解决
7. 曹 宇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矿股转让解制及其体系效应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贺剑(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汪洋(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单平基(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于晓(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等。(12:20结束)
第四分会场(商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楼第一报告厅
第一场(8:30——10:1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中心主任
任自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建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研究会秘书长
赵 磊 《中国社会科学》资深编辑,法学负责人
郭 丹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祝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
报告人:
1. 林国全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
题目:2015年台湾“公司法”新订“闭锁性股份有限公司”专节之评析
2. 王文杰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中国大陆地区村镇银行法制之发展运用
3. 汤 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公司治理准则——国际与国内
4. 朱晓娟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瑕疵公司决议效力的一元化回归
5. 蔡养军 扬州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的证明责任
6. 刘承愚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博士
题目: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奖酬制度——从中国大陆地区股权奖酬新制谈起
7. 柯莉拉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博士
题目:公司侵权行为中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认定与适用——以台湾地区法律规定为例
自由发言和讨论(10分钟):
樊 涛(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等。
茶歇(10:15—10:30)
第二场(10:30—12:1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梁上上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海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清池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高 歌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报告人:
1. 付俊伟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现代商人法与欧盟私法统一
2. 牛子晗 新加坡管理大学博士后
题目:共识性民主 vs. 竞争性民主——浅析上市公司董事之间的社交网络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3. 娄爱华 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
4. 周 淳 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国家的视角:主权财富基金的问责机制
5. 赵淑钰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题目:电信服务合同类型化设计研究
6. 林洹民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博士研究生
题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法典化研究
7. 孙宏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
题目:论成员权及其法定化
自由发言和讨论(10分钟)
乔博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聂卫锋(北京联合大学讲师)、赵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等。(12:15结束)
主场闭幕式:2016年11月6日中午12:20—12:30
主持人:
王千维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致辞人:
林国全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2016年11月6日 下午
“第二届互联网与民法典”专场会议议程
时间:2016年11月6日下午13:30-6:30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第一报告厅
开场致辞(13:30-13:40):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林国全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第一场报告(13:40—15:1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人兼评议人:
叶启洲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
周学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杨 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唐 磊 国家网新办政策法规局副处长
吴晓东 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立法咨询委员会主任
报告人:
1.徐婉宁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网络留言与隐私权之侵害一个资法之违反
2.裴 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网络环境下超越隐私权的个人信息权制度构建
3.高富平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个人信息应如何保护
4.丁道勤 京东集团研究员、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基础数据与增值数据的二元划分
5.李海英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律部主任
题目:大数据发展的产业困惑与法律应对
6.刘金瑞 中国法学会信息部副研究员、《互联网治理与法制发展内刊》常务副主编
题目:信息财产化与民法典编纂
7.朱 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互联网+对民法典编撰的影响
8.刘 净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题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任重道远
茶歇(15:15—15:25)
第二场(15:25—18:0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中国互联网与信息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伟勇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谢永江 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 人文学院副院长
王天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
蔡雄山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报告人:
1. 石现升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
题目:我国互联网产业自律情况报告
2. 梅夏英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运营商的审查义务
3. 刘晓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
题目:付费搜索广告治理中的平台责任问题
4.刘德良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网络时代的民法典制定
5. 黄道丽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副研究员、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企业隐私保护的法规遵从
6. 何侨蔡 新苗国政金服信息[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CBO
题目:金融科技监管的演进和展望
7. 许泽玮 91金融总裁
题目: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
8. 刘臣 中航天信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题目:大数据背景下航空植保无人机发展及其标准需求
自由发言和讨论(30分钟):
李美燕(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部主任助理)、张 铮(阿里巴巴移动事务群 法务中心诉讼/政策与研究中心总监)、张家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吴飞(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发起人)、倪晶(工信部国家计算机应急网络技术中心助理研究员)、范 骁(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等。
闭幕式(18:00-18:10):
周学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叶启洲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法中心主任
谢谢您的出席和支持!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