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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酷我”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发有声小说 被判赔44万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09 23:23  点击:1650
    没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我公司)便在其酷我音乐网、酷我音乐及酷我听书客户端,提供《绝世唐门》等网络小说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酷我被判赔偿著作权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44万余元。
 
    玄霆公司诉称,该公司享有《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和《绝世唐门》等网络小说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及衍生权利。酷我公司在其经营的酷我音乐网、酷我音乐与酷我听书客户端等途径,向用户按章节提供上述网络小说的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玄霆公司诉请法院判令酷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酷我公司辩称,涉案小说有声读物均为网友上传。但法院在对酷我公司审查时,未发现任何用户上传信息的痕迹。海淀法院审理后认定酷我公司侵害了玄霆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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