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动态 > 阅读正文
法治动态|INFORMATION
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网广告 金山被判不正当竞争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23 23:51  点击:1681

    9月22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表示,金山公司因开发的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等视频网站的广告,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终审被判赔偿优酷30万元。

    据了解,猎豹浏览器由金山网络开发,金山网络目前已更名为猎豹移动。

    据介绍,原告优酷网经营方合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称,优酷网站的盈利模式包括收费和广告两种,前者用户每月付费7.5元即可在线观看没有广告的视频,但这并不是主要营利模式。广告才是主营模式,主要针对大量的免费用户,免费用户无法跳过广告。

    而金山公司的猎豹安全浏览器主动为用户提供“页面广告过滤”功能,影响了优酷的经营,原告认为金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经济损失。

    金山公司则称,过滤广告功能是行业惯例,而且过滤功能具有技术中立特点,是浏览器的用户可选择的功能。金山公司认为,用户对于优酷网片头广告难以接受,过滤广告有利于用户需求,因此具有合法性。

    去年12月20日,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但金山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金山猎豹浏览器非法拦截视频网站广告,侵犯了优酷合法权益,已形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认为,优酷视频广告非恶意广告,该商业模式可受法律保护。猎豹浏览器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金山公司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优酷网经济损失及合理之处共计人民币30万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5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