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纷纭复杂的理论思潮,我们如何总括这个时代的主导性学术思想? 本文尝试着以“新启蒙运动”的视角,来建构当代社会理论在基本取向上的重新定位。所谓新启蒙,就是以启蒙运动的精神来对待启蒙运动以来所展开的现代性方案,即启蒙的启蒙。具体而言,新启蒙在“理性”、“经验主义”、“科学”、“普遍主义”、“进步”、“个体主义”、“宽容”、“自由”、“人性的一致性 ”、“世俗主义”等基本理念上,都呈现出更具反思性的主张。
关键词:新启蒙;理性;多元价值- 意义体系
鉴于“后现代”一词日渐泛滥,而且也被证明是一个不恰当的历史分期——因为在不少人看来,我们已经处在“后现代之后”——以后,如何来总括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性学术思想? 我们觉得或许可采用“新启蒙”来进行界定。一则,形形色色的后现代思潮在众声喧哗、尘埃落定以后,真正具有价值的,还是对启蒙运动以来展开的现代性方案( the project of modernity) 之弊病的揭示和反思;二则这种批判性探索,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承接着启蒙运动的核心理念,只是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更加彻底的精神来落实,并能以启蒙的态度来对待启蒙本身。这种“反身性”( reflexivity) ,或贝克所谓的“自我对质”(self - confrontation) ,大概可算是“新启蒙”最显著的特征了。
不过,倘要甄别“新启蒙”的谱系,可能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至少需要将19 世纪末期以来的思想史和学术史系统地梳理一遍。不冒太大的风险,我们可以说,尼采矗立在新启蒙的源头,而福柯则是新启蒙的旗手。在社会学中,韦伯应该算是强烈地感受到这种需要,这不仅体现在他对理性化后果的深入探究,也表现在他的一些基本立场上,比如他把人生的意义问题,坚决地划出科学领域之外,认为价值观念的诸神之争,并非科学的管辖范围。当然,帕森斯化了的韦伯,俨然又是追求普遍化的现代化理论之父了。平心而论,高度学科化、学院化和技术化的社会学, 特别是美国社会学,在新启蒙中贡献不大。而当代不少欧洲社会学家,比如布尔迪厄、鲍曼、贝克、吉登斯、哈贝马斯、卢曼、图海纳等等,尽管他们之间在观点上不无分歧,但都为新启蒙的视野贡献了洞见。
对于“新启蒙”,我们也可以用简单的尺度来衡量,即凡是关注“启蒙的辩证法”及其社会后果的探索,皆属此列,而无论其追求的是宏大理论的颠覆,还是对日常社会生活的创造性阐释。
应该指出的是,以“新启蒙”的措辞来形容目前的主导性思想潮流,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概括或描述,而是带有一定的重建的意味,或者说,是一种选择性强调:围绕着“新启蒙”,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整合当代诸多思想巨擘的开创性工作,可以将他们真正的思想贡献融会起来。当然,我们也非常清楚,现在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思想体系,更不存在人人认可的所谓共识。但在对多元性的强调和对异质性的尊重下,他们是可以走到一起进行建设性的对话。
沿着“新启蒙”的思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早先以嘲弄启蒙运动以来的成就为能事的福科,后来又重新回到起点,接着康德往下问:“什么是启蒙”? 其实,我们还是可以给出同康德类似的答案:我们今天是否生活在一个启蒙了的时代? 不,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启蒙时代。当然,在福科看来,现在需要的批判,已不同于康德以必然限制的形式展开的批判,而是一种实践的批判,采取的是可能越界的形式。“批判不再是为了寻找具有普遍价值的形式结构,而是对引导我们建构自身并使我们认识到自己作为所做、所思、所说的主体的事件的历史性探索”〔1〕。同时,福柯强调,“这种关于我们自身的批判存在论,一定不能作为一种理论,一种教条,甚至也不能作为不断积累的知识的一种永久体系,而必须作为一种态度, 一种精神气质,一种哲学生活,借此,关于我们所是的批判,同时也是对强加于我们之上的限制的历史分析,是一种超越它们的可能性的实验”〔2〕。
利用“新启蒙”的视角,我们也可以更好地为布尔迪厄的理论贡献进行定位。我们知道,布尔迪厄除了继承启蒙运动的精神,直接针对现实中显明的权力和特权模式以及支持它们的政治展开批判之外,还有两个方面的批判工作:一是深挖我们不自觉地接受下来的既定范畴和思维模式的社会根源,二是揭示由知识分子和技术官僚以理性和文化的名义实施的微妙统治。事实上,启蒙运动以来,已经有太多的显得“不证自明”的概念和范畴笼罩在日常生活和渗透在我们的头脑之中,而且它们绝大多数来自各种所谓的科学,似乎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在这个方面,社会学当然也颇有贡献,以至于布尔迪厄断言“社会世界越来越受到物化的社会学的抑制” 〔3〕。对此,难道我们不需要重新启蒙,以摆脱启蒙运动以来累积下来的令人窒息的精神枷锁吗? 另外,启蒙运动的主力是知识分子,特别是所谓的“哲人”(philosophes) 。但是,他们的子嗣,在符号暴力上为虎作伥却往往不自知,甚至可以这样说, “知识分子经常处于最不利于发现或认识到符号暴力的位置上,特别是那些由社会系统施加的符号暴力,因为他们比一般人更广泛深入地受制于符号暴力,而自己还日复一日地为符号暴力的行使添砖加瓦”〔4〕。当然,这并不是要反对知识分子,而是要促使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处境,调整自己的策略。
那么,新启蒙到底包括哪些基本理念呢? 对于一个正处于展开过程的思想运动,我们确实难以给出明确的答案。这里,我们不妨采取一种简易但显然也不太令人满意的做法,即通过与启蒙运动的核心理念进行比照的方法。汉米尔顿曾经罗列了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所普遍认可的十大基本理念〔5〕,我们下面来逐一看看“新启蒙”在这些理念上的不同主张。
“理性”(reason)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强调理性作为形成和组织知识的首要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理性主义(rationalist) 的理性观,即视之为基于清晰、内在的观念的理性思考过程。而在新启蒙的视野中,理性本身在历史中的展开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至少现今彰显的主要还是后患无穷的工具理性。理性的独白,也压制了其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比较平和地说,原先“我思”( I think)的理性观,至少必须为“我们思”(we think) 所取代。
“经验主义”(empiricism)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认为,关于自然和社会世界的所有知识和思想,应该立足于经验事实,即人类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感受到的事物。而在新启蒙的视野中,经验事实固然重要,但从“实然”的知识中,并不能推导出“应然”的结论,特别是对社会世界的研究。经验主义主张的背后,其实隐含着人类依照理性原则研究经验事实,就可以发现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规律,并因此而走向至善境界的目的论假设。而现在,新启蒙对于经验事实的社会建构性持更加警醒的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倡导“反事实的分析”(counterfactual analysis) ,以能想象受到遮蔽的可能世界(possible worlds) 。
“科学”(science) 。在启蒙时期的哲人看来,基于实验方法的科学知识,是扩展所有人类知识的不二法门。当然,众所周知,近几十年来,对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已经使我们不再持有一种朴素的科学观。从对波普的“证伪”是否可行到费耶阿本德的“怎么都行”的科学哲学的探索,也告诉我们,要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具有坚实的理性基础的界线来,恐怕是不大可能。在新启蒙的视野中,科学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而已,本身并无任何的超越一切的特权。如果说科学有什么与众不同,那就是我们可以在科学的名义下,努力营造一个使怀疑和批判的精神得到充分发挥的场域,但任何时候我们绝对不能轻信我们已经做到了。
“普遍主义”( universalism) 。启蒙时期的哲人相信,理性和科学可以适用于任何情境,特别是科学所产生的普遍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对于自然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我们就不多说了,也说不好。但对于社会世界来说,所谓的普遍规律,往往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情境中的地方性产物。而且,普遍主义往外就呈现为帝国主义。在新启蒙的视野中, 我们需要追问,普遍性声称的背后,到底包含了怎样的权力意志。特别是在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普遍主义的主张,究竟具有怎样的政治乃至伦理的后果。
“进步”(progress)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坚信,随着理性和科学的运用,人类可以不断改善存在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不断增进人类的福祉,总之,我们会越来越幸福。对此,历史发展的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相信每个人的自我感觉也就是最好的答案。这大概也是所有理念中最不需要再讨论的。
“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认为,个体是所有知识和行动的出发点,个体理性不能屈从于更好的权威。社会不过是大量个体的思想和行动的产物而已。而在新启蒙运动的视野中,个体主义作为一种伦理主张和一种方法论主张,是具有不同含义和后果的。个体,有时不过是特定的社会机制的效应而已。是该强调个体,还是共同体,并不存在一概的选择标准。
“宽容”(toleration)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相信,所有人类本质上是一样的,无论他们持有怎样的宗教或道德信念。对此,新启蒙完全赞同,但要将之进一步推广。不仅我们需要平等地尊重不同的种族和文明,而且对于我们内部的各种差异,比如对性取向或生活方式的选择,也要宽容。特别是要时刻注意,我们总是在自觉不自觉地制造形形色色“ 他者”,而要做到真正的“拥抱他者”,不仅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自由”(freedom)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所谓的自由,主要是反对在信仰、贸易、社会交往和财产所有权等等上的封建和传统的限制。严格说起来,他们在是否将自由赋予妇女和下层阶级上意见还不一致。而在新启蒙的视野中,我们不仅要善于辨别虚假的自由,而且还要分清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应该说,在打破各种限制上,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在让每个人都充分自我实现(self -realization) 的意义上,我们前进的步伐未免太慢。当然,我们也必须警惕于某些自由概念的攻击性乃至侵略性后果。霍布斯曾言,“自由就是法律的沉默”,但在全球化时代, 在缺乏普遍公认的法律的情况下,强者的自由可能制造出任人宰割的沉默羔羊。总之,在新启蒙的视野中,抽象的自由主张让位于对自由的具体社会历史情境的分析。
“人性的一致性”(uniformity of human nature)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相信,普天下人性的主要特征是一样的。这种主张,对提升受到歧视的人群的地位固然功不可没。但在新启蒙的视野中,大凡强调整齐划一或普遍一致的说法,都要考量其动机和后果。事实上, “人性”也不过是一种社会建构,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不能将某个时期某个社会所“发现”(应该是发明) 的“人性”,强加于所有人身上。换言之,不仅要“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即便是已之所欲,亦不能强施于人。
“世俗主义”( secularism) 。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主要是出于反对传统的宗教权威而提出此一主张。但在新启蒙的视野中,我们一方面需要“脱魅”(disenchantment) ,但另一方面可能也需要“重入幻境”(reenchantment)〔6〕。彻底的世俗化,造就的仅是米尔斯所谓的“快乐的机器人”。人要有所超越,人类社会要激发出更大的潜力,必须既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又有所敬畏。当然,这不是呼唤宗教的回归(事实上, “新宗教运动”已是此起彼伏、不时可见了) ,而是要在更高的意义上重建人类的精神家园。
平心而论,这种比照方法的一个最明显的缺点,就是启蒙运动时期的哲人没有提到的而新启蒙又非常重视的理念,在这里体现不出来。不过,由于我们并不声称要将新启蒙的全部理念一览无余地呈现出来,有所遗漏也就在所难免了。倘若要用简短的语言来总结,我们可以这样说:启蒙运动的“理性之光”(the light of reason) ,照亮了无知、愚昧和迷信的黑暗地带,但同时也具有盲点和一种盲目的乐观;而新启蒙,则并不天真地接受“知识就是力量”的说法,而是在对我们自身的批判性本体论的研究中,发现了知识与权力的复杂关系,并由此而进行反思。从社会层面来看,新启蒙充分意识到“启蒙运动不仅发现了自由,也发明了规训”〔7〕。当然,更主要的,新启蒙并不认为我们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不断寻找新的武器。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启蒙运动基本上是抛开上帝之后,再力图寻找替代性的尘世的一元真理;而生活在新启蒙时期,用卢曼的话来说, “意味着在一个多元处境的世界里游刃有余。也就是说,认可放弃某些区分和描绘的权威规定”〔8〕。这当然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因为我们需要直面诸神之争, 接受多元价值—意义体系的现实,并且清醒地意识到,“要我们恐惧‘相对主义’,也许是魔鬼最后的诡计”〔9〕。在这种背景下,也许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韦伯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当有人问,学问对他有何意义时,韦伯答道:“我想看看我到底能够忍受多少”〔10〕。
注释:
〔1〕〔2〕Foucault , Michel ,“What is Enlightenment”? in Ethics : Subjectivity and Truth , Volume one of The Essential Works of Michel Foucault 1954 - 1984 , edited by Paul Rabinow.New York : The New Press ,1997 , p315. , p319.
〔3〕Bourdieu , Pierre , In Other Words : Essays Toward a Reflexive Sociology ,1990 , p. 54.
〔4〕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邓正来校,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年,第225页。
〔5〕 Hamilton , Peter ,“The Enlightenment and the Birth of Social Science”, in Formations of Modernity ,edited by Stuart Hall and Bram Gieben , Polity Press , 1992 , pp. 21 - 22.
〔6〕陈海文: 《启蒙论———社会学与中国文化启蒙》,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 年。
〔7〕Foucault , Michel , Discipline and Punish , New York :Vintage Books , 1977 , p. 222.
〔8〕〔9〕卢曼:《宗教教义与社会演化》,刘锋、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年,第223 页,第224 页。
〔10〕Green , Robet W. (ed. ) , Protestantism , Capitalism ,and Social Science : The Weber Thesis Controversy. Lexington :D. C. Heath and Company , 1973 , p. 153.
原载《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