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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举办东亚国家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比较学术研讨会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4-03 18:20  点击:2875
  3月28日,东亚国家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比较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举行。来自日本、韩国以及国内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主持。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和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教授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和法学院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本次研讨的第一单元由法学院张翔副教授主持。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部的木佐茂男教授介绍了日本,欧洲主要是德国的公务员法律教育培训情况。他根据自己多年的调查研究指出了德国的公务员法律教育培训情况的优点,并深刻的提出日本的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与德国相比的差距以及弊端,并提出应通过系统化的公务员法律教育培训提高日本的公务员法律教育培训水平。最后,他希望通过与会专家的介绍了解中国和韩国的公务员法律教育培训情况、应该达到的理想状况及日后的改革方向。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司法》杂志社总编辑王公义通过对中央与地方的对比,介绍了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韩国法务部少年科科长徐东旭介绍了以行政部门为中心的韩国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最后,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介绍了中国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机构、培训类型和现在存在的问题。
  在自由讨论阶段中,韩国的徐东旭处长回答了木佐茂男教授关于地方公务员培训制度与中央公务员培训制度的不同的问题。木佐茂男教授也详细地回答了刘飞宇副教授关于日本公务员法律培训的内容和特色。
  研讨会的第二单元由法学院刘飞宇教授主持。韩国国会事务处研修院教授,二级公务员李东根先生进行了题为“大韩民国国会议员法学教育概况”的发言;中共中央党校的王勇教授介绍了中共中央党校如何进行法律培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文英教授介绍了中国警察院校教育培训情况概况。
  自由讨论阶段中,各国专家就各自国家的公务员法律培训的特点和内容进行了讨论和经验交流。各国学者均认为本次研讨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最后,胡锦光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跨国间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并再次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韩大元教授向木佐茂男教授赠送了纪念品。(作者: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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