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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乐:论新时代司法工作现代化的理论指南和根本遵循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2-21 10:58  点击:20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在空前的广度和深度上波澜壮阔地展开。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党支持司法的制度机制不断得到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得到贯彻落实,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建设,司法领域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有效解决,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司法领域发生一系列重大变革,当下中国司法工作更加坚定地迈向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现代化的理论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内和国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科学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的基本理论问题和重要现实问题,涉及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根本目的、重要方法、基本路径等广阔领域,形成了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推进新时代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因此,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当下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生动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不断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

一、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3“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4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5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同样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6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新时代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同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既是新时代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最大政治优势,更是司法工作现代化不断推进的强劲政治动力。

(一)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

新时代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重要的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工作能不能顺利实现现代化,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在方向上一定要正确、在政治保证上一定要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7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8始终坚持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正确政治方向,有效发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的根本领导制度优势,对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沿着正确的方向奋力前进至关重要,能从根本上保证新时代司法工作现代化进程的顺利推进。

坚持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全面领导,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司法工作全局、协调司法体制改革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党支持司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以此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9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我们党的明确主张。”10这表明,党支持司法就是要加强党对司法机关的绝对领导,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因此,具体到司法审判活动中,党支持司法一方面表现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党支持司法另一方面表现为,司法机关通过完善司法管理体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空间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

要加强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集中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一些人通过金钱开路,几乎成了法外之人,背后有政法系统几十名干部为其‘打招呼’、‘开路条’,监督形同虚设。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12因而我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13

(二)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最大政治优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最大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14“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15“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16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领导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优势。他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凡是符合这个方向、应该改又能够改的,就要坚决改;凡是不符合这个方向、不应该改的,就决不能改。简单临摹、机械移植,只会造成水土不服,甚至在根本问题上颠覆性错误。”17

(三)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劲政治动力

当代中国司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不仅始终总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局并主导司法发展的方向,而且带领人民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18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全面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性任务,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19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20党的十八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就。21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22党的二十大报告不仅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而且对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行了专门部署,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加强监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23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24只有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对司法工作全面领导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始终保持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向现代化。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目的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和动力源泉。人民的司法需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决定性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不竭的内在动力。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根本目的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积极回应人民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25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6

(一)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司法的基本功能在于“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27因此,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最高标准。新时代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28因此,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就在于坚持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扎实做好司法领域中的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29从而切实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意味着要通过公正司法来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30逐步改变社会上通过“闹访”“缠访”等非法治化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公正司法“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谁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 31

(二)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要积极回应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法治和司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坚持以人民是否满意、是否有“获得感”来检验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得失,来检验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实现与否。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意味着司法机关在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日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要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司法领域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的关切,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通过系统研究谋划,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司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新时代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具体而言,第一,要求司法工作积极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了解人民群众需求,掌握人民群众意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因此,司法工作就必须深入人民群众,扎实做好司法领域中的群众工作。“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32了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的内容与特点,在此基础上,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把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作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33使人民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第二,要求司法工作要重点做好民生领域问题的司法应对和权利保障,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司法“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民生法治夯实司法根基;要始终把增加民生福祉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目的,确保“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4第三,要求司法工作要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35司法机关要通过高质量的司法活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司法工作的成效最终是由人民来评判的。

(三)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36公正司法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司法机关要“肩扛公正公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37也要求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38还要求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39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新时代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具体而言,第一,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追求,作为司法工作现代化的价值准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40因此,新时代司法工作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不断解决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司法问题,通过公正司法及其创新发展实践,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二,要把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目标,作为司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功能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41因此,新时代司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为根本尺度和重要目标。第三,要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案件处理结果的重要准则,作为司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行动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42司法工作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感受。“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43要通过一系列司法为民的切实举措,不断拉近人民群众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解开人民群众的“心结”,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最终目标。第四,要把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作为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44因此,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必须紧紧抓住这些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问题,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本文为文章摘录版,如需引用,参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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