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部门法哲学的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决定举办第三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此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已参与或与其他学术机构联合主办了两届部门法哲学(部门法理学)研讨会。第一届是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于2004年12月18-20日在海南博鳌举办的“部门法学哲理化学术研讨会”。第二届是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于2007年8月24-25日在上海举办的“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讨会”。本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拟邀请在部门法哲学研究领域富有理论建树的法学各学科学者参加。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部门法哲学研究新进展”,研讨内容包括部门法哲学总论、宪法哲学、民法哲学、商法哲学、行政法哲学、刑法哲学、经济法哲学、环境法哲学、程序法哲学、国际法哲学等。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0年1月30-31日
2.会议地点:长春市名人酒店
三、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的往返旅费、食宿费用均由主办单位承担,并且不向与会代表收取会务费。
四、会议论文
与会代表应当提交学术论文,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优秀论文将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或《当代法学》杂志上发表。会后将由主办单位出版会议学术文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奇才
2.联系方式:0431-85166329,jluflzx@126.com。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2009年8月30日
参会回执(点击此处下载)